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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互联网+”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强化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推动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特制定《江苏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pdf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