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再融资规定》,并宣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发布的《再融资规定》实际上是对证监会2019年11月8日提出的就再融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正式落地,从两者对比上来看,此次的正式版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但在新发股本占比和新老划断的时间点上都比征求意见稿更为宽松。
从具体内容上面看,正式版的《再融资规定》不仅大幅降低了上市公司尤其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业务门槛,更是多方面提高了投资者的参与热情。其中,参与再融资的投资者不仅可以获得20%的安全边际,且资金锁定期限仅为之前的一半。不仅如此,《再融资规定》取消了创业板公开发行的负债率限制和非公开发行的盈利及前期资金使用要求,大幅拓宽了可发行再融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量。
▼《再融资规定》主要内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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