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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 |
苏工信中小〔2020〕530号 各设区市、县(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广大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推进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经各地充分组织动员,企业自愿申报,相关工信部门审核确认,建立全省千企升级万家企业培育库。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也需申报入库。 申报企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体申报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2)创新类。2016年(包括2016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2017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进行申报复核,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复核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年,原被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制造类)。 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复核通过的企业将被重新公告,不申报复核或复核不通过的企业的认定资质将不再有效。
二、组织实施 申报“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的企业由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确认企业是否满足入库条件(标准条件可参考附件1,具体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自行把握),于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性小巨人的企业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通知申报,组织完成好相关信息填报审核工作。 “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的企业由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在网上确认推荐企业,完成网上程序,并行文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11月6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复核”的企业由省工信厅直接审核。
三、有关要求
附件:1.千企升级企业分类入库参考标准条件
联系人: 政策咨询:付春丽、史文剑 025-69652765,69652678 申报流程咨询: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王金凤025-83673201 网络技术支持:孟林华 025-52686657,18652917911 技术咨询QQ群:685728733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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