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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1年度常州市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及早谋划2021年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推动作用,扎实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项目管理工作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编报工作,请各地积极推荐辖区内优质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为2021年项目建设打好基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范围

各地报送项目应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老城厢复兴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和省、市文化旅游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发挥集聚效应,体现产业转型升级和文旅消费新业态的重点项目。项目重点围绕旅游区提升(包括景区、度假区等)、文博场馆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旅游演艺开发、特色小镇与古镇开发、智慧文旅平台建设、特色主题酒店与精品民宿集聚区建设、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与文旅功能片区打造、红色旅游拓展、乡村旅游重点村提升、老城厢复兴发展等。报送项目应有利于文旅产品体系的完善和业态的丰富,推进我市文旅项目多元化、差异化开发建设。鼓励报送民间投资和PPP模式项目。

二、项目规模与条件

各地报送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额应不低于3000万元;须具备项目总体规划及批准文件、建议书及批复、立项批准文件,形象进度可控,确保项目按计划竣工、有序推进和开工建设。上年度建设与投资进度完成较好的重点文旅项目,2021年结转竣工或续建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报送时间与要求

各地报送的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应该符合《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1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6号)和《常州市市级旅游发展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文广旅规〔2020〕91号)等相关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利于为项目争取各级各类专项引导资金扶持。

经推荐、调研优选、专家评审,并经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确认的2021年度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将由常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对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请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认真填写《2021年度常州市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表》(附件),并附相关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材料复印件,于12月6日前报送至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旅产业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闻国平    联系电话:85682370

邮箱:592690960@qq.com

 

附件:2021年度常州市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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