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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信用办〔2020〕3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信用办,常州经开区信用办,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苏信用发〔2020〕1号)和《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常发〔2020〕9号),进一步深化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重创新、促提升,深化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推进常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助力常州“五大明星城”建设。

(二)行动目标

全市各辖市(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未来三年实现以下主要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全国地级市30强。《常州市“十四五”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出台,政务诚信信息系统基本建成,行业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初见成效。

到2021年底,创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制定一批信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广一批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明显提升。

到2022年底,以“信用常州”建设助力常州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的深度融合。重点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信用数据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行,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二、重点行动

(一)“以诚信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

从企业、产业、环境、质量、效率、动力等多层面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完善事后信用监管。健全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认定、预警、修复机制。建立重点行业“黑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组织开展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典型失信问题专项整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助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对实体经济进行增信赋能。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产业结构调整、工业项目管理、共享制造等领域开展信用赋能试点。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把诚信作为基本商业伦理,引导企业把信用管理嵌入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纳税、环保和用工等各环节。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提升信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购买信用服务,强化上下游客户和供应链信用管理。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领域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健全适合中小企业的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加强对失信商户的约束和惩戒,促进平台商户诚信经营。

大力发展信用经济。把社会信用体系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核心和基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资源配置方式。更加注重信用资本价值,为信用良好者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条件。深入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服务机构要与金融机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发展“信易贷”等信用融资贷款模式,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金融机构设立审批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中探索应用信用报告。在巩固新北区薛家镇普惠金融(征信)试验成果的基础上,在武进、金坛、溧阳分别选择“一个产业链、一个产业园区、一个产业集群”拓展试点工作。加强对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以及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在线经济、直播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的信用监管,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发展。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科研、科技创新、双创、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驱动发展环境。在科技项目、科技园区、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科技成果管理、技术交易等环节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加强科技创新全流程、全要素信用管理。加强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互联网平台的信用监管。运用信用工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加强创投领域信用监管,把双创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等挂钩。

(二)“以信用体系推进常州治理现代化”行动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把政务诚信纳入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营商环境评价范畴。深化政府采购、招投标、PPP、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对因政府部门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合法权益受损的企业进行补偿救济。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和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政府失信机构实现清零。对政府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信用监管,提高政府公信力。

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深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商务诚信建设。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实现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危货运输企业、家政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聚集教师、医生、导游、经纪人等重点人群,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深化教育、卫生健康、人社、文旅、民政等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发放“诚信卡”。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慈善机构的信用监管。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深化公安、法院、检察院、行政司法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商事诉讼案件进行公正审判,坚决纠正徇私舞弊等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创新城市信用管理。强化对市政、园林、环卫作业、渣土运输等有关企业的信用监管,制定《常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诚信考核办法》和《环卫作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对私搭乱建、破墙开店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

推进社会治理精准化。发挥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维护稳定、侦查破案中的作用,建立基于信用的新型打防控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加快构建基于农民信用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把聚众赌博、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等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推动乡风文明。

提升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以动态信用监管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模式,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信用惩戒”机制,打造“阳光餐饮”、“安心菜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食品流通小摊贩的信用监管,提高违法成本,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三)“以信息化支撑信用常州建设”行动

建立覆盖全社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平台,提升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健全信用信息运用机制,利用大数据为企业和个人信用“画像”。

依托常州市大数据共享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全市信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跨系统的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制定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清单,纳入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共享责任清单。推动加工信用信息协商共享。

完善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对接。对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常州”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优先归集应用服务亟需的关键领域核心数据,增加大数据分析、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提升系统性能。通过权限管理或调整功能模块等方式,实现各单位对录入平台数据的审核。

推动部门和辖市(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支持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建设信用信息系统,把信用数据嵌入到各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支持有条件的辖市(区)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并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省市区三级信用数据归集一体化。

创新信用信息应用和服务模式。推动“双公示”信用信息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加强对信用信息公开渠道的统筹管理。加强信用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保证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一致性。推行“互联网+信用服务”,实现市、区县、镇街信用信息自助查询服务全覆盖。把信用数据资源定向开放给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供大数据分析等增值服务。实施“区块链+信用”行动计划,建立信用区块链平台。在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应用区块链技术,打造“工业信用网”,实现“数据互享、企业互信”。

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切实保障社会信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严格信用信息使用程序,切实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建立灾备系统,开展攻防演练,确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行动

健全和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等级评定及评价结果发布。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将评价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的基础性依据。对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信用评价。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合规合理认定失信行为。突出重点领域,研究制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严格规范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严格限定严重失信名单设列领域范围。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制定失信行为分级规范,推进各类认定结果在行政审批和市场活动中的应用。

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建立和完善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认定、预警和惩戒制度,严格界定失信行为“一票否决”和加重惩戒的适用范围,健全异议申诉机制。依法依规确定失信惩戒措施,确保失信行为与惩戒措施过惩相当。精准识别、记录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对列入禁入名单的市场主体坚决清出市场。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备忘录,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失信主体在市场准入、银行信贷、财政资金项目申请、政府采购、政府项目投标、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对恶意和无意引起的失信行为采取不同惩戒措施。缩短因较轻违法行为而受处罚的信用信息最短公示期限。

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清单,制定信用惠企、信用惠民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对诚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政策。在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招投标、PPP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企业。推行信任审批模式,对诚信的法人和自然人实行容缺预审。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失信主体的容错、纠错和修复机制,允许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退出惩戒对象名单。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信用修复条件、标准和流程,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公开、透明。组织举办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普及信用修复知识。

规范开展信用承诺。制定《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拟定信用承诺书范本并推广应用。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信用常州”网站依法依规公示信用承诺信息,作为信用监管的依据。深化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缩短投资项目审批周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制定专项政策,在政府采购、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报告的作用。

深化试点示范。聚焦信用承诺、信用修复、联合惩戒、信息应用等领域,选择13个部门和2个乡镇(园区)开展新型监管试点示范工作,打造一批信用监管示范行业和示范乡镇(园区)。

加强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信用合作示范区建设和苏锡常一体化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活动。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信用数据资源融合,建立区域统一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五)“信用服务业培育和发展”行动

研究制定促进我市信用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引进和培育一批信用服务机构,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增强信用服务有效供给,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市场行为。

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资金支持、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应用信用报告,开展信用审查,引入信用分。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重点领域信用数据采集、红黑名单认定、失信专项治理等工作。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定期编制我市重点行业信用监测分析报告,为政府部门提供信用大数据分析服务。鼓励企业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在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商务合作等领域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产品。

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在数据开放、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促进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特色化发展。面向征信、信用评级、信用分析、信用管理、管理咨询等,开展市级信用服务品牌机构创建工作,扶持一批实力强、口碑好、业绩突出的信用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来我市开展业务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常州征信平台完善信用数据采集、整理、加工、分析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征信业务。组建常州信用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强化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机构备案制度,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身信用建设,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对不依法经营的信用服务机构予以清退。

完善信用服务体系。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辅相成、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得益彰、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信用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征信、评级等外部约束类信用服务机构,咨询辅导、信用修复、教育培训等内生助力类信用服务机构,提供软硬件产品与服务的信用基础设施服务机构,提供信用风险管理类的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与信用监管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机构。

培育信用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运用互联网以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管理方式和商业模式,发展“智慧信用”。大力发展“互联网+信用服务”、信用大数据、“AI+信用”、“区块链+信用”等新业态新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坚持系统观念,完善顶层设计,健全组织体系,构建“纵向协同,横向联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适当增加各辖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落实市信用办的工作部署,谋划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厘清信用职责事项,健全信用工作机制,推进本系统、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二)强化分工落实

各辖市(区)、各部门要担当作为,密切配合,按照任务清单,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制定涉企政策时必须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研究新形势新问题,积极谋划新思路新举措,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信用常州”等网站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人民群众对社会信用体系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政策执行不到位或者“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和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依法依规研究解决。密切关注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平台发布的常州信用监测状况,及时查找问题并整改落实。

(三)完善政策法规

加快推进《常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共享办法、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办法、信用联合奖惩办法、信用修复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行业信用管理等规章制度,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贯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

推动诚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普及信用知识。面向我市大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学生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将诚信教育纳入全市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公务员诚信意识。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诚信教育,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信用知识培训。

(五)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信用常州”网站、“政企通”APP、“我的常州”APP等网络新媒体,大力弘扬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守诺”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活动周”、“公民道德宣传日”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各行各业诚信创建活动,树立诚信企业标杆和诚信个人典型,讲好常州诚信故事,引导公民将诚信作为社会交往的行为准则,使守信践诺成为全市人民的内在追求和行为习惯,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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