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江苏省 >> 教育厅 |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名单的通知 |
苏教职函〔2021〕1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0〕31号)要求,经各校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144个(含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申请“双高计划”的44个专业群)、高水平专业群培育项目11个,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明确的主要任务。各项目责任学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对照各项目申报时的建设方案,加强统筹规划,优化顶层设计,落实建设举措,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的《申请立项表》将作为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检查验收的依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执行。 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期限为两年,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和常规考核管理制度。省教育厅将以“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对省属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给予奖补,对其他院校根据建设情况视情奖补,培育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筹。 附件:1.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名单.docx 省教育厅 2021年1月22日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