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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年度重点项目和省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
关于2021年度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
发布日期:2021-06-28 11:25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1〕37号),经各设区市文旅局初评推荐、省厅综合评审,认定2021年度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年度重点项目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25—87798766; 联系地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210029
附件:1.2021年度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年度重点项目名单.docx 2.2021年度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传承人名单.doc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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