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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并通过以下方式于2021年10月14日前反馈我局: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wjsgfc@samr.gov.cn。请在邮件标题加注“《电子商务法》意见”字样。 三、邮寄纸质信函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邮编100820。请在信封表面加注“《电子商务法》意见”字样。 附件: 1.《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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