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 国家级 >> 市场监督总局 |
关于发布 《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公告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21年第50号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21年第50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公告
为优化锅炉节能环保监管措施,推进特种设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进行整合修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锅炉环保基本要求,形成《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现予批准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2月30日
为优化锅炉节能环保监管措施,推进特种设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进行整合修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锅炉环保基本要求,形成《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现予批准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2月30日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