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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17:26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省专利代理人协会、省商标协会,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是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总体部署,为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现就我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知识产权代理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建设中的问题短板,通过强化惩治力度、细化行动措施、固化长效机制、优化信用评价等一系列措施,强化知识产权服务理念、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清查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基本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信用评价、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为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四个严”的要求,围绕“十个重点”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蓝天”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势头不减。

(一)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

1.重点查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省市联动,从快从准分析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及时约谈相关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重复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理。

2.重点查处代理商标恶意注册。及时向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转送商标恶意注册违法代理行为案件线索,指导地方通过提醒谈话、约谈整改、检查监督、行政处罚等方式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代理行为,对于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理。

3.重点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指导设区市知识产权部门有序实施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围绕举报线索及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转办线索,重拳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并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对出租、出借资质的机构,坚决执行“双处罚”。

(二)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行业秩序

4.重点查处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对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排查,以业务档案、宣传资料等为重点,及时发现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身份证件等行为,依法依职责快速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重点查处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对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欺诈,以及诋毁、诽谤其他代理机构或者相关人员信誉、声誉;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回扣,或以馈赠金钱、财物等方式争揽业务;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代理机构或者相关人员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就代理服务结果做出任何没有事实及法律根据的承诺等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持续有力净化行业环境。

(三)严肃查处知识产权代理失信行为

6.重点推进专利代理信用监管试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0号)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依据《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人员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风险较高的,纳入重点监控机构和人员名单,严格落实信用评价计分管理规则,推进信用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7.重点加强从业人员信用监督。加强专利代理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督,严肃查处专利代理师在办理执业备案或者注销所做出承诺不实或者虚假承诺的行为。依法加强对各类违法代理案件涉及人员、股东和负责人等的曝光和处罚力度,严防从业人员通过“换马甲”逃避监管。

8.重点关注人均专利代理量过高情况。定期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人均专利代理量进行统计分析,对于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或者代理同比增长畸高的情况,给予重点关注,对发现存在代理师签名责任不落实,出租、出借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为的严肃查处。

(四)严格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执业行为

9.重点加强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综合治理。组织各地开展对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摸底排查,梳理通过互联网招揽、提供知识产权代理、运营服务的机构及平台名单,加强约谈指导,督导平台依法落实经营者资质、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及时关停违法代理商铺、删除链接,规范新模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促进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良性发展。

10.重点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质量。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强对服务机构入驻审核、日常管理和孵化培育,建立创新主体参与的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对多次考核不合格或者多次收到行政机关约谈、行政处罚的机构予以劝退,引导入驻机构合规经营,打造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5月)。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督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于5月30日之前将细化实施方案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全面检查、集中治理(6月至10月)。各地要强化统筹调度,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检查任务,要用好用足法律手段,集中打击、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实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目标。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于10月30日前完成集中治理,并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11月)。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知识产权代理执业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找准行政管理和综合治理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汇总检查处理结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落实职责分工,集中力量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本地区知识产权代理监管能力与水平。

(二)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治引领作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进一步加强代理机构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行业正气,树立知识产权服务业正确价值观。

(三)发挥行业自律。依法加强对江苏省专利代理人协会、江苏省商标协会的指导,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推动各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或者专委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惩戒工作。

(四)推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江苏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公示公开,指导创新主体、社会公众慎选、优选代理机构,有效限制违法代理发展空间,加快形成各方广泛参与的代理监管社会共治局面。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强化行政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日常监管机制、信用监管机制、专家咨询机制等,督导代理机构开展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推动代理机构高质量发展。

(六)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众公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和举报投诉电话。组织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开展代理典型案例推荐和先进管理经验交流,提升本地机构依法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2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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