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江苏省 >> 人力资源厅
《江苏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 2012-06-18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江苏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江苏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历经一年半的酝酿起草、征求意见、修改论证,于2012年6月5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公安厅、外办联合印发实施。

  该办法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外国专家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旨在鼓励和吸引外国专家来我省工作,规范外国专家的聘用和管理,保护外国专家和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该办法明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外国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求聘请外国专家贯彻“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和“人才优先,以用为本”的引智和人才工作方针;凸显了鼓励吸引高层次外国专家的政策导向。

  全文共二十七条,包括外国专家的具体界定、准入居留、聘用管理、奖惩宣传、社会保障、争议处置、应急处置等内容。据了解,我省此举也走在全国同行前列。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