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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常开委办〔2022〕65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1+N”注销套餐办改革,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打通企业从准入到准营再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实现企业注销全程快速便捷化,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一件事”改革,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目标,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抓手,聚焦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在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提升企业办事体验,突出企业退出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

(二)工作目标

改革和完善企业注销制度,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优化流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推进“1+N”注销套餐办改革,对已取得相关行业许可的市场主体,通过“申请材料一表清、收件受理一窗口、审管联动一体化”的模式,实现企业证照一次性注销,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以企业营业执照“1”为核心,构建便捷高效的企业注销体系

1.改革企业登记注销制度,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和材料。完善普通注销登记便利化,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企业清算组备案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在线公告注销,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清算组备案证明、公告报纸样张等材料。提升简易注销登记便利化,压缩公告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45日压缩至20日;简化注销材料,企业不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算组备案证明等材料;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等。(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2.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提高清税速度。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纳税人,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区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整合税务注销办理事项,开设“注销专窗”,强化“首问负责制”,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一次性告知其全部应办结事项、报送材料,实施“套餐式”服务,提升纳税人实际办税感受。纳税人完成税务注销后,税务部门将清税信息推送给区行政审批局,减少资料报送,加快注销办理速度。(区税务局牵头)

3.社保、商务、海关一体化办理,提升便捷度。区人社局根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后,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商务局,视同已向其提交注销报告,企业无需另行报送。经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海关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申请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的,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区人社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牵头)

4.针对特殊问题制定方案,畅通退出渠道。解决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因股东失联、营业执照、公章遗失等问题导致难以办理注销业务的特殊情形,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解决企业注销面临的各种实际困难。(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5.强化信用管理,完善联合惩戒制度。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务。对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以“告知承诺制”容缺方式办理税务注销、但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相关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加快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牵头)

(二)以企业取得的准入类许可证件“N”为突破,构建系统集成的注销套餐体系

首批改革试点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20个高频许可事项的许可证件的注销,具体要实现“三个一”模式。

1.申请材料一表清。制定统一的标准化操作手册,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表单文本等内容进行整合归并,针对企业取得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具体情况,列出一张材料清单,对办理所需材料实施一次性综合告知,引导企业一次性提交“1+N”注销套餐办申请,让企业只需提交一次申请、报送一套材料,即可完成企业所有证照的注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2.收件受理一窗口。针对企业提交的“1+N”注销套餐办申请,由区行政审批局优化窗口设置、加强平台建设,开设“1+N”注销套餐办专区,实现线下一个窗口或线上一个平台受理,全程专人对接指导申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综合收件受理。(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3.审管联动一体化。依托“一证化”改革,将涉及“1+N”注销套餐办的事项归并于一处审批。由责任处室制定具体的注销审批操作细则,依法合规梳理串、并联关系,设计详实可行的审批路径,减并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一次性完成相关许可证照的注销审批。同时,通过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监管部门及时推送相关注销审批信息,实现审批与监管的快速对接。(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统筹推动改革工作,构建月度通报、季度督查、半年度评估、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各项任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跟踪反馈,善于发现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细化推进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区协调办牵头)

(二)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新北区旗舰店,建设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各有关部门通过专区全面公开各自办理企业注销业务的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为企业提供指引。申请人可网上提交注销申请,各部门网上受理审核,实现企业注销全程网上办;申请人可通过专区获取相关业务的办理进程和结果;同时采用邮寄的方式实现“不见面”,切实解决群众多头跑、来回跑、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对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企业,专区提供智能化定制化服务,可根据企业填报的相关信息,列出一张材料清单,对办理所需材料实施一次性综合告知,自动生成相应的申请表单。(区协调办牵头)

(三)优化“一站式”服务。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整合企业登记、税务登记、人社综合等窗口,设置企业注销专窗,为企业注销全流程提供无偿代办、帮办、导办、咨询、指引服务,“一次性告知”所需申请材料,全程专人对接指导申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综合收件受理,做到收件受理“一窗口”。优化企业注销“一站式”服务,覆盖企业注销全流程“综合导服”“帮办代办”“受理审核”“核准审批”“自助服务”等五大功能,实现“一支队伍代办”“一个平台登录”“一个窗口受理”“一套班子审核”“一个系统评价”为一体的集成办理机制。(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四)提供“1+N”套餐式服务。公布“1+N”注销套餐办改革许可证件目录,制定统一的标准化操作手册,对企业登记注销及相关资质注销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表单文本等内容进行整合归并,针对企业取得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具体情况,定制化列出一张材料清单,对办理所需材料实施一次性综合告知,引导企业一次性提交“1+N”注销套餐办申请,让企业只需提交一次申请、报送一套材料,即可完成企业所有证照的注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五)做好改革总结及复制推广工作。开展改革工作评估,抓好经验总结、完善提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做好改革宣传,加强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高改革工作知晓度、运用率和获得感。(区协调办牵头)

四、办理流程

(一)分类优化流程,推动企业注销一体化办理

1.简易注销流程指引。企业出现解散事由的,登录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或线下一站式专窗办理注销业务。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示,公示20日期满后未有人提出异议的,予以注销。依企业申请,通过整合资源、流程再造和信息推送等方式,按照税务、社保及相关审批部门注销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社保登记注销及其他资质注销。

2.一般注销流程指引。企业出现解散事由后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活动。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信息,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45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报纸予以公告(公告期60日)。企业按要求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向区行政审批局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涉及“1+N”注销套餐外的其他资质注销,企业向相关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注销。

3.破产注销指引。企业出现破产事由的,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法院审查后,满足破产条件的,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由法院选定破产管理人,按规定程序通知各债权人申报债权,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债权,对破产财产变价并分配后终结破产程序并公告。破产管理人凭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破产决定以及裁定书,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或线下一站式转窗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销。

(二)创新集成服务,推进“1+N”注销套餐式办理

对照“1+N”注销套餐办清单,对于属于清单范围内的,企业向区行政审批局提交“1+N”注销申请,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新北区旗舰店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或“1+N”注销套餐办专窗申请办理,专区提供定制化材料清单,自动生成《企业注销申请书(套餐式)》等服务。由“1+N”注销套餐办专窗一窗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一并审批、一次办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深入探索和实践,是企业注销便利度的再提升再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着眼于满足群众和企业的需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协调办为改革工作的总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现有平台和系统的作用,建立信息共联共享机制;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制订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配合做好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的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把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纳入全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列入全区各部门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区行政审批局协同区委改革办、区政府督查室加强对改革推进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确保改革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附件:1.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涉企经营许可注销事项清单

          2.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任务清单

          3.企业注销流程图

          4.“1+N”注销套餐办提交材料规范

          5.企业注销申请书(套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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