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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常开委办〔2022〕83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推动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落实“532”发展战略,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消费、绿色交通、绿色技术和绿色能源,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聚力推进重大项目攻坚突破、高铁新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等“三大工程”,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能源结构更加低碳清洁,基础设施绿色化程度达到新水平。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地区生产

总值能耗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至1.05吨/万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以上,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达标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均达到100%。长江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生产环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加快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针对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强化低碳改造力度,加快实施节能降碳举措,持续推动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积极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艺等改造,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到2025年新增市级以上智能(车间)工厂、绿色工厂等60家以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加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依法在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应用,促进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快产业循环发展,深化精深加工再制造产业,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及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为重点,消除制度瓶颈,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增强绿色经济新动能。前瞻布局空天信息、民用航空、氢能、固态电池等未来绿色产业,探索发展零碳负碳技术产业,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达到65%以上,数字经济发展实现规模倍增。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推动生态服务由单一设备、单一项目改造向系统优化拓展,提供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环保管家”服务等服务。促进节能节水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实施一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深入推进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试点。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推动建立“政府+第三方治理+排污企业”的合作方式,不断完善“补贴机制+变废为宝”价费机制,明确环境服务合同责任划分,构建公众参与、推动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探索形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

2.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生态模式,积极构建绿色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燃料化、肥料化、菌料化等多元秸秆利用方式。到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5%以上。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体系,实施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标准化治理,有效控制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排放量。到2025年,全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全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重点区域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业节水,开展实施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试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浅水勤灌等灌溉模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等,消除农业环境安全隐患。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依法有序实施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工作。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争创全国农业产业强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促进农业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

3.推动服务业绿色提升。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实现物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发展闲置物品交易,鼓励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合理有序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牵引,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现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促进会展业绿色发展,严格执行会展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有序推进涉VOCs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推广实施和执行。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和企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建立覆盖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创建一批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积极争列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

4.深入资源综合利用改造。按照“一园区一特色”的原则,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智慧化改造,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提升,促进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规划环评和区域能评工作,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促进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打造智慧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强化绿色技术供给,不断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骨干企业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

(二)推动流通环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发展绿色交通。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快构建立体融合、集约高效、便捷优质、绿色安全的现代化运输体系,优化货运物流组织,推动运输方式结构变革,深入实施运输及车船结构调整行动。新增和更新轻型环卫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落实充电设施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达到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按不低于10%比例建设交流有序充电设施。

2.打造绿色物流。实施综合港务区建设工程,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加强协作,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集装箱公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5%以上。推进智慧物流发展,加快传统物流业智慧化改造,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整合末端物流配送资源,构建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配送站)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完善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

3.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建立分类别、广覆盖、易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交易中心,实现建筑垃圾、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再生资源规模化循环利用。深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加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家电、废旧玻璃、废旧金属、废旧橡胶等的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基地,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集约集聚发展。

(三)推动消费环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推动企业利用网络销售绿色产品,促进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鼓励企业参加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宣传倡导文明消费理念,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链条、多环节节粮减损。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行动,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推进包装绿色转型,加强过度包装治理,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不再二次包装,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积极引导绿色出行,进一步提升公交、地铁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改善自行车、步行出行条件。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

(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统筹建设和协调运行,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5%。统筹推进城乡固(危、医)废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有关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到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处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统筹推进建设水土气渣固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开展园区环境信息化项目,提升监测监控能力,逐步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监管。开展“绿岛”建设试点,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

2.打造宜居城乡环境。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引导城市留白增绿。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微改造、微更新,加快城市生态修复、空间修补、功能完善,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发展活力。适度增建城市和郊野公园,加强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大力“增绿添园”,加快建设以城市森林、城市绿道、口袋公园等为主的绿地生态系统,不断优化完善网格化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聚焦公共机构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扎实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

(五)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1.推动能源供给清洁低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继续实施工业企业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工程,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万千瓦以上。努力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针对全区主导产业,通过加强落后产能淘汰、调整产品结构、加快绿色化工产品推广应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等,促进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探索开展原材料替代,确保煤炭消费总量平稳下降。

2.促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适度弹性控制能耗总量,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确保全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坚持新增用能项目能效水平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准入,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严格“两高”项目准入,逐步实施等量减量替代,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到2025年底,“两高”项目初步实现绿色转型,为相关高耗能行业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聚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管理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大力挖掘节能潜力。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1.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重点布局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加快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跨行业融合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低碳核心技术。强化绿色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加强绿色技术创新载体的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布局,提升绿色生态环境、健全绿色发展机制,建设一批绿色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国际先进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国内标准制定,主动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2.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政策,促进重大绿色科技成果市场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及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引导园区建立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绿色低碳循环项目孵化力度,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循环专业孵化器。积极组织推荐我区绿色技术纳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名录。积极参与全国绿色技术市场建设和交易,拓展完善现有技术市场服务功能,加大绿色技术需求和成果信息征集发布力度。促进绿色技术与经贸合作。扩大高质量、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增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优势领域技术装备、服务和产品出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道根据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着力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条块联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2.贯彻落实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推行国家绿色标准和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绿色认证。做好统计监测,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用水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开展绿色市场交易,落实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督促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的企业按期完成配额履约和清缴,开展碳资产管理和碳金融产品研发。

3.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对绿色产业发展、节能降碳、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投入力度。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壮大绿色低碳领域投资基金规模,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引导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加快发展绿色保险,有效拓宽绿色项目融资渠道。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节能环保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落实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4.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的示范表率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讲好常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加快培育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信息公开渠道,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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