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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

(国家部委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


导 读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全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都会产生重要变化。

      碳中和目标的设立为加速中国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巨大动力,同时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机遇,从而对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为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我国绿色低碳金融战略、碳达峰碳中政策,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梳理了2022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等发布的有关绿色低碳政策,我们将在本公众号陆续进行发布,敬请持续关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


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城〔2022〕3号 

发布日期:2022年1月6日

文件摘要:通知指出,要推动城市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带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加快应用太阳能,推动城镇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居住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示范。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技术应用示范,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余电上网。推进城市绿色照明,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减少无效照明。出台碳普惠总体实施方案,推广上海市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建设经验,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工作。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185.html


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市〔2022〕1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月19日

文件摘要: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新发展阶段的开局起步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期,也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对标 2035 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要发展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绿色建造政策、技术、实施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行,工程建设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控制在每万平方米 300 吨以下,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利用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建设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194.html


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城〔2022〕15号 

发布日期:2022年1月26日

文件摘要:办法明确,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城市应符合九个条件:城市节水法规政策健全;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日常节水管理规范;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城市节水制度健全;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规划;推进智能化供水节水管理;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须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评选满 1 年(含)以上;近3年内(申报当年及前两年自然年内)未发生城市节水、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未发生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等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195.html


0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标〔2022〕24号 

发布日期:2022年3月1日

文件摘要:规划指出,通过加快绿色建筑建设,转变建造方式,积极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运行管理高效低碳,实现建筑全寿命期的绿色低碳发展,将极大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具体目标为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196.html


0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城〔2022〕29号 

发布日期:2022年3月28日

文件摘要:方案指出,要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地级及以上城市政府要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限期治理。县级城市政府要对建成区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明确水体黑臭的成因、主要污染来源,确定主责部门,到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 40%、60%、80%。到 2025 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要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排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已经进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 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市政管网,向园区集聚,避免污水 资源化利用的环境和安全风险。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198.html


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办城函〔2022〕134号 

发布日期:2022年3月31日

文件摘要:通知指出,2022年极端天气影响将较为突出,汛期南北洪涝灾害可能连发重发,城市排水防涝形势复杂严峻。要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始终对城市内涝灾害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引发灾害的多发性、危害性,主动适应和把握排水防涝的新特点、新规律,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确保城市安全度汛。汛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汛期城市涝情“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报告内涝积水基本情况、成因及应对措施等,出现人员伤亡等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197.html


0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办城函〔2022〕149号 

发布日期:2022年4月18日

文件摘要:通知指出,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城市节水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题为“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于5月15日至21日。各地要以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为契机,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城〔2021〕51号),系统、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坚持以水定城、节水优先,着力构建城市健康水循环体系,提高城市水资源涵养、蓄积、净化能力。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推动再生水就近利用、生态利用、循环利用,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199.html


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办城〔2022〕27号 

发布日期:2022年4月18日

文件摘要:通知指出,应准确把握海绵城市建设内涵。海绵城市建设应通过综合措施,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要突出全域谋划,坚持系统施策,因地制宜,有序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气候地质条件、场地条件、规划目标和指标、经济技术合理性、公众合理诉求等因素,灵活选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组合,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200.html


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村〔2022〕44号 

发布日期:2022年5月20日

文件摘要:通知指出,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广阔的资源循环与自然利用空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推进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建立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强化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对从生活垃圾中分出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集中运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总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201.html


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电子工程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村〔2022〕44号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7日

文件摘要:征求稿显示,《电子工程节能设计标准》是在《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GB50710-201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①增加了电子工程主要生产厂房能耗限值;②重新编排第5章条目次序及其相关内容;③增加自然通风于建筑采光部分等15个部分。修订后的标准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艺、建筑及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净化、冷热源和气体供应、给水排水、电气、能量回收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202.html


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村〔2022〕52号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9日

文件摘要:通知明确,重点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收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行业或区域统筹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对纳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内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优先给予利率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的相关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203.html


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标〔2022〕53号 

发布日期:2022年6月30日

文件摘要:通知明确,城乡建设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要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2030 年前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 83%节能要求,夏热冬冷、夏热冬暖、温和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 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到2030年地级以上重点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升设备能效,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204.html


  编 辑  程金彪

  监 制  张卫东

   品  |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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