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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等工作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为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2〕第238号)要求,并开展我省汽车生产企业出口有关情况调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
(一)申报形式及流程

1.为优化企业申报流程,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本年度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企业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
企业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手册,并线上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
(二)工作要求

请各地商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23日。企业需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商务部将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二、汽车生产企业出口情况调研

为进一步了解我省汽车生产企业车辆出口情况,请各地商务部门组织本地区汽车生产企业认真填报《汽车生产企业出口情况调研表》(附件1),并于930日前汇总上报我厅外贸处。
附件1:汽车生产企业出口情况调研表

联系人:苗育85682280


(此件公开发布)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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