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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推进技能江苏建设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工信厅 省国资委 省工商联
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推进技能江苏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28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 字体:[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国资委、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3号)精神,聚力技能社会建设,聚焦数字技能提升,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进一步落地落实“技能中国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制造强省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坚持技能为本、技能强基,将制造业技能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崇尚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的技能型社会,为推动“十四五”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至2025年,以深入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更好绘就“技能中国行动”江苏篇章为牵引,强化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加大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制造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完善制造业技能人才选拔表彰机制,每年建设省级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10所左右,开展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40万人次,培养制造业技工院校学生不少于4万人,发布制造业职业技能评价技术资源不少于10个。

三、推进举措

(一)遴选建设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各地要依托制造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技师学院,利用现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遴选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突出产业引领,紧密围绕“十四五”期间我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特别是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高端装备、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兴数字产业、物联网等领域,推动基地建设与制造业发展深度匹配。优先支持培训基地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型职业(工种)培训,举办高级技师研修班,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鼓励支持企业经备案设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和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增强培训辐射力。

(二)制定发布制造业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充分发挥培训目录的指引作用,适度增加和动态调整制造业培训项目,确保制造业培训项目占比不少于40%,提高培训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影响力。突出“高精尖缺”,定期制定发布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适当向制造业领域倾斜,确保制造业培训项目占比不少于40%。坚持以省级目录为主、市级目录为辅,各地可在从省级目录选取相应职业(工种)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所选省级目录职业(工种)数量的30%拓展本地职业(工种)目录。建立培训成本调查机制,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等级、培训周期等因素,建立阶梯式培训补贴标准体系,提高制造业培训补贴标准。大力推进项目制培训,建立揭榜挂帅机制,采用公开征集、招投标、行业部门推荐等方式,遴选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培训项目,重点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加强项目制培训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三)在制造业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压实制造业企业和技工院校的主体责任,引导制造业企业按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推动技工院校与制造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和完善企校“双导师”“双基地”联合培养模式,有机贯通车间与课堂资源,面向企业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高质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用好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载体,支持企业设立学徒奖学金、师带徒津贴,鼓励名师带高徒、师徒结对子,聚焦企业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学徒关键核心工艺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新型学徒制相结合,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参照企业内部评价,对培训合格的学徒建立直接认定通道。

(四)加强制造业高技能领军人才评选表彰。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制造业高技能领军技能人才奖励体系。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入选各类人才支持计划,适当提高制造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中的名额分配比例,在江苏技能大奖评比中,制造业领域的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占比不少于评选总数的30%;在高技能领军人才评比中,制造业技能人才评选人数占比不少于评选总数的50%。积极推荐制造业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双创计划”及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广泛开展制造业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休疗养和节日慰问活动。

(五)加强制造业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使用。深化制造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部备案纳入评价机构目录,有序扩大评价自主权。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拓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设置,选拔优秀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聘任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高级技术职务(岗位)。支持和引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新型学徒制、职工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相结合,建立与薪酬、岗位晋升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打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比例等限制,对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企业一线职工,可按规定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鼓励技能人才专利创新。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基础研究、重点科研、企业工艺改造、产品研发中心等项目。

(六)加强制造业评价技术资源开发。围绕制造业领域出现的新职业、新技能、新工艺,特别是工业“六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为抓手,每年至少组织开发10个制造类评价标准(规范)或题库,推动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紧密衔接。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国际互认,支持持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等级比照认定,积极拓展制造业领域比照认定范围,促进各类制造业技能人才互认互通。

(七)推进制造业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对接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加强技工院校制造类专业建设,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包。到2025年,全省建设30个以上制造类品牌特色专业群,省重点技师学院、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普通技工学校主干课一体化率分别达到100%、70%和50%以上,专业教师一体化率分别达到90%、85%和80%以上。完善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社合作的培养模式,推动技工院校与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组建3个以上制造业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提高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广泛开展制造业品牌职业技能竞赛。推动落实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龙头,以各类行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群众性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大力开展制造业职业技能竞赛,将制造业项目优先列为省级一类竞赛项目,优先作为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赛项,优先评为优秀赛事。聚焦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职业工种,打造一批制造业职业技能竞赛品牌。鼓励支持地方聚焦制造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月活动,设立技能日、技能节,引导激励广大青年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九)大规模开展制造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制造业职工为重点,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突出实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提升企业职工适岗能力。充分发挥企业用人主体、培养主体的“双主体”作用,推进“技能型企业”建设,鼓励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自主开展培训和评价,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强化培训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设制造业培训项目,开发相关课程资源,不断增加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坚持按需定训、因人适训,建立制造业职工培训意愿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套餐式培训,广泛运用“互联网+”“智慧+”“电子职业培训券+”等手段,线上线下两端发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多样性和可及性。

(十)深入推进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围绕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需求,跨部门组织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支持技工院校与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合作,组建数字技能协作联盟,共同开发数字技能课程资源和培训教材,共建一批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数字技能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数字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以网络安全、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为重点,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育数字产业工人。聚焦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持续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数字技能研修班,大力培育专家级数字工匠。

(十一)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培训稳就业、促产业、帮企业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千人千企服务团”活动,建立技能协作服务制度。推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深度融合模式,强化就业重点群体培训,确保有提升技能意愿的劳动力都有机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新生代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加制造业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强化创业培训,聚焦有创业意向群体,实施“马兰花计划”,开展创业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等培训。强化技能人才引进,组织开展“百企万岗技校行”活动,深化苏皖、苏豫、苏陕等技能人才合作。

四、实施保障

技能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各地要提高认识站位,将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作为现阶段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集中政策、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加大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力度。要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国资委、工商联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实施和社会动员力度,推动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多元投入机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紧密衔接,形成同向合力。要加快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全省职业技能培训云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场景,为制造业企业职工等各类劳动者提供从培训到就业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要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在关心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等方面积极作为。积极推进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对关键技术岗位实施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将技能人才工资增长、企业职工技术创新等要素参与分配作为协商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制度,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申请相应的职称评审,拓宽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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