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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数字经济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使数字经济成为常州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增量,根据数字经济年度工作要求,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经济企业建设培育工作。
一、 申报范围
属于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确定的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在五大重点领域位于行业领先的常州市数字经济企业。
二、 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常州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整体要求; (二)在常州市域范围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不低于1000万元; (四)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五)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五)无违法违规情况,信用征信体系无不良记录; (六)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运维能力和支持力度。
三、 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常州市数字经济企业入库申报书(详见附件1); (二)相关佐证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3.企业依法纳税、用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4.近2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5.证明企业具有示范效应的发展业绩、行业龙头、研发实力、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材料; 6.企业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7.企业投融资情况证明材料; 8.所获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四、 申报程序
(一)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做好申报组织、辅导和材料初审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初审确认的企业进行复核,确认年度数字经济入库培育企业名单,同时将名单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入库企业进行评审,择优评定“2022年度常州市数字经济示范企业”。
入库申报工作截止11月28日,各申报主体须在截止日前完成申报。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使数字经济成为常州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增量,根据数字经济年度工作要求,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经济企业建设培育工作。
一、申报范围
属于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确定的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在五大重点领域位于行业领先的常州市数字经济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常州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整体要求; (二)在常州市域范围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不低于1000万元; (四)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五)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五)无违法违规情况,信用征信体系无不良记录; (六)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运维能力和支持力度。
三、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常州市数字经济企业入库申报书(详见附件1); (二)相关佐证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3.企业依法纳税、用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4.近2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5.证明企业具有示范效应的发展业绩、行业龙头、研发实力、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材料; 6.企业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7.企业投融资情况证明材料; 8.所获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做好申报组织、辅导和材料初审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初审确认的企业进行复核,确认年度数字经济入库培育企业名单,同时将名单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入库企业进行评审,择优评定“2022年度常州市数字经济示范企业”。
入库申报工作截止11月28日,各申报主体须在截止日前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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