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江苏省 >> 工信厅 |
《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
3月7日,江苏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实施细则指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标准(2022版)》,分为A类和B类进行评价,其中A类为涉及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环保保障能力建设等基础条件方面的事项;B类为涉及现场日常管理方面的事项 。 提出按两类情况确定认定建议: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