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申报通知 >> 江苏省 >> 文化旅游厅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17:46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82号)通知要求,经研究,省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对近年来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的阶段性盘点,遴选出一批对区域旅游业发展基础性支撑作用明显,旅游资源富集、产品知名度高,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突出的标志性交旅融合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导功能,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更好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扩大内需战略,人民群众享有更加美好的交通运输服务和高品质的旅游生活。

二、推荐对象

推荐案例应为交通运输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体项目、产品项目,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交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类

1.干线旅游公路。指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良好的景观风貌,能够串联沿途景区景点,旅游服务设施完善、自驾体验舒适,集通达、体验、游憩、教育等复合功能于一体的旅游主题公路,除主线外还包含必要的慢行系统、服务设施、解说系统等。具体可包括依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改造的特色或主题类旅游公路。

2.乡村旅游公路。指农村公路中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文化振兴、农民富裕等为目标规划建设的产业路、旅游路。同等条件下,优先鼓励和支持已经取得“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十大最美农村路”的县(市、区)申报。

(二)旅游交通产品创新发展类

3.公路旅游产品。指将公路运输与旅游紧密结合的项目,包括便捷高效的“快进”“慢游”交通网络,“一站式”“定制化”的运游融合服务、智慧旅游客运服务等项目,以及“桥梁+旅游” 融合项目,依托交通服务设施建设的自驾车房车营地、驿站和露营地等。

4.水运旅游产品。指将水上运输与旅游休闲、沿线旅游资源开发等紧密结合的项目,包括旅游航道、内河、沿海旅游客船、邮轮游艇等交通设施或线路产品。

5.交通文化旅游产品。指通过对具有历史文化、精神价值的公路、水路等交通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而形成的旅游线路、旅游产品以及相关宣传教育设施。

(三)交通设施旅游服务提升类

6.拓展旅游服务功能的客运枢纽。指具有地方文化或主题特色,融合交通、旅游、物流、消费等复合功能,与周边景区融合发展的客运枢纽。具体可包括依托汽车站、邮轮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客运枢纽建设的主题服务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

7.主题邮局。指针对广大游客需求,充分利用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现有空间设立的具有地方特色和旅游特点的邮局,可提供特色邮品和文化创意产品等旅游特色的邮政服务。

8.交旅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指实现旅游和交通大数据共享,融合旅游信息和交通信息等多种功能,能够为社会公众提供交通出行、旅游等综合信息服务的数据平台。

案例可以是以上类型中的一种,也可以是多种类型的融合。规划设计、政策标准等文件类案例暂不列入此次案例推荐范围。

三、案例要求

推荐案例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案例所依托的项目应在我省范围内,优先支持2017年及以后新建或者改扩建项目。对于列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范围的项目优先鼓励和支持申报。

(二)案例所依托的项目合法合规,已经建成落地并投入使用,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年。

(三)案例所依托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主体为在我省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未被认定为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四)案例所依托的项目对促进旅游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显著,旅游等经济效益突出,社会效益明显,且人民群众在旅游、出行方面获得感强、满意度高,发展前景持续看好,发展潜力持续释放。

(五)案例所依托的项目在规划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服务机制等相关方面创新性强,探索出一套相对成熟的经验、模式,基本具备在全省复制推广的示范价值、引领功能。

(六)案例所依托的项目不存在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四、申报、推荐要求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本地区典型案例调查筛选,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并指导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推荐数量

每个设区市可推荐不超过3个案例。

(二)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可以为地方人民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直属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申请,鼓励和支持多单位联合申报、跨行政区划联合申报。

2.联合推荐。由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会商后共同行文推荐。

3.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将按照推典型、树标杆、强示范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估审定。

五、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案例需附详细介绍材料(doc 格式),要求主旨清晰、层次分明,着重突出重点、体现亮点,文字表述须简明扼要。附相应图片,单张图片大小应不低于2M,备注图注。应有反映交旅融合成果介绍的视频材料,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

案例及相关材料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活动组织方可在活动专题等宣传推广中发布及无偿使用,且有转授权的权利。

(二)内容要求

1.基本概况。明确项目位置、长度、规模等基本信息,重点说明项目立项时的背景、所具备的条件、打造目的与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情况。

2.项目特色。重点介绍案例的开发建设思路、方法、模式及创新举措等内容,要突出融合特色或亮点。

3.主要成效。用事实、数据等阐述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表述形式可根据案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三)报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于2023年6月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邮寄至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89号江苏省文化大厦D座1204室;视频材料发至电子邮箱。联系人:李凯,025-83421198。

六、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张 伟 025-83435691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计划处  瞿凌锋 025-52853093

省邮政管理局普遍服务处  孙师梅 025-83338159

 

附件: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书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