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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 和标志性工程建设的通知

苏信息化办〔2023〕3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信息化驱动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充分培育打造智慧江苏建设的优秀案例,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2023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建设及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工程类别

(一)申报主体。在省内建设实施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开发和应用单位,包括省内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二)工程类别。包括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治理、智慧民生四大类。

数字基础设施类:侧重在5G、网络、算力、物联感知、融合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以及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面实施的项目,为各类信息化应用提供数字底座和基础支撑;

数字经济类:侧重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领域实施的项目,数字产业化包括5G、集成电路、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车联网等数字基础、新兴和未来产业;产业数字化突出数字化引领赋能,主要包括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制造业智改数转(不包含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生产线建设改造)以及农业、商贸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数字治理类:侧重在数字政府和社会治理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政务云、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公共安全治理、城市管理、城市大脑、安全生产、消防减灾、市场监管、基层治理等各类数字化创新应用,有助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

智慧民生类:侧重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民生服务、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健康养老、智慧文旅及体育、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打造的各类数字化、智慧化应用场景。

二、建设要求

1、工程项目契合数字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能够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经济调节、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广泛的应用基础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够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贡献江苏方案。

2、工程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能够在各自行业和领域信息化重点环节、关键业务和重大应用上产生重大示范和带动作用,探索形成本行业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优秀解决方案,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3、工程具有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广泛采用国产化软硬件、工具和装备,具备相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能够促进和带动形成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

4、项目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不包含土建工程),项目启动不早于2022年1月,实施周期在两年左右且已完成主体部分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以项目整体申报,不接受续期建设项目申报。

5、同一申报单位仅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限申报一个类别。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由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信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注册登录后点击智慧江苏栏进入重点工程申报页面,在线填写《2023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按要求上传项目详细介绍和各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市直单位申报项目可直接提交至省信息化办、所在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

各县(市、区)、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次登录电子政务外网省工信厅政务审核管理平台(http://172.23.12.8/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用户名及密码另行通知)对本地区申报项目开展初审推荐和审核确认。请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21日前通过平台将通过审核推荐的项目提交至省信息化办,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打印加盖公章后上传管理平台。

省各有关部门负责所辖省直单位申报项目初审推荐,在线下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确认,于8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传送至省信息化办。

(二)开展重点工程遴选。省信息化办对初审推荐后的项目开展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经现场答辩和综合评估研究确定2023年度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发布。在此基础上,好中选优遴选出10项整体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或同行业领先位次、对江苏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建设项目,列为年度智慧江苏标志性工程。

(三)加强总结推广和政策支持。对入选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的优秀项目,省信息化办将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适时面向全省开展总结和集中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对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宣传发动和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符合性、真实性、材料完整性审核。请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于7月5日前将此项工作负责同志姓名及联系电话反馈省信息化办。

2、项目申报须填写项目权属及授权情况说明,对于合作共同建设的项目,应说明项目权属,并明确其中一家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以项目承建单位名义申报的项目,应获得项目权属单位授权。

3、相关申报材料说明及相关表格,可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jiangsu.gov.cn/)文件通知栏下载。

申报联系人:省工信厅信息化发展处鞠庆,电话:025-69652796,传真:025-82288065,电子邮箱:jsxxhb@126.com。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5-69652990,技术支持QQ:1225254416。


附件:1.2023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申报表

    2.2023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推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附: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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