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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常州市初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常州市初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在常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人才创新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展示创新创业成果、树立创新创业榜样、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激发更多青年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催生更多市场主体,着力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根据《关于举办“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277号)要求,决定举办“‘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常州市初赛”(以下简称初赛)。现将赛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常州市初赛”实施方案

一、初赛主题

创响江苏 青春助力

二、初赛时间

2023年8月至9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二)初赛组委会

初赛设立市级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初赛的组织领导。市级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初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初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级组委会将邀请资深创业专家组成市级评审委员会,市级评审委员会对市级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赛制安排

初赛分为创新创业标兵赛和创新创业项目赛两项赛事(以下简称标兵赛、项目赛)。

(一)标兵赛

聚焦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勇于创新创造、敢为人先、锐意奋进、砥砺奋斗,以自身实际行动帮助和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重在展现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好故事”。通过参赛选手讲述自身创业经历、创业成就、创业感悟等,评出一批根植常州、影响力大,所创办实体创新力优、品牌知名度高、勇于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的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二)项目赛

聚焦1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6个重点集群等领域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展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金点子”。通过参赛项目展示先进技术、发展前景、投资价值和带动就业潜力等,评出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五、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报名标兵赛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2)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成功创办实体,实体在本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本人为实体负责人。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引导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内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范围,实体负责人类型见附件6。    

2. 报名项目赛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实体于2013年1月1日(含)后在本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2)项目实体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3)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创新技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方向,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4)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项目实体,相关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为项目实体、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需为项目实体专职工作人员,并由创业实体缴纳社保),与其他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国内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范围,实体负责人类型见附件6。

(二)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仅可选择两项赛事中一项报名,同一选手、项目不得在大赛不同赛事、不同地区重复报名。通过初审后,参赛对象不得更改赛道。

2.参赛对象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团队、项目、创业实体等有关信息。

3.参赛选手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大大学生创业标兵”称号。参赛项目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佳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国赛、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赛程安排

初赛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核、书面评审、市级初赛、省赛前辅导。

(一)组织报名

时间:8月21日截止

各辖市(区)和在常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初赛报名工作,要深入各类创业基地以及街道(镇)、社区等进行宣传,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项目报名参赛,并对报名的选手和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将《通过初审清单》(附件2)、《市级初赛情况统计表》(附件3)Excel电子表及相关报名资料(附件4、5、6)报市级组委会。

(二)资格审核

时间:8月底前

市级组委会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选手和项目,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选手和项目方可参赛。

(三)书面评审

时间:8月底前

市级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的选手和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专家打分排序,综合辖市区、高校和有关单位重点推荐选手和项目,两个赛道各择优选拔不少于10名选手进入市级初赛环节。

(四)市级初赛

时间:9月上旬前

1.标兵赛:采取“选手演讲+提问作答+评委评分”(5+6+1)的形式进行,即选手演讲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择优推荐4名选手代表我市晋级省级决赛。

晋级决赛选手需本人参赛,因特殊原因不能至竞赛现场参赛,选手需在决赛报到10个工作日前,向市级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级组委会向省级组委会申请同意后,可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参赛路演,否则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2.项目赛:采取“项目路演+提问作答+评委评分”(5+6+1)的形式进行,即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择优推荐4个项目代表我市晋级省级决赛。

项目参赛代表仅限项目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各参赛项目最多选派2名代表参赛,参赛代表均需上场作答。晋级省级决赛后,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参赛,并独立进行路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选手需在决赛报到10个工作日前,向市级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级组委会向省级组委会申请同意后,可由项目团队其他核心成员进行路演,否则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3.奖项设置:根据参赛选手或项目市级初赛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分别评出初赛创新创业标兵赛、创新创业项目赛优秀奖各4名(每项赛事得分排名第1至4位)、入围奖各6名(每项赛事得分排名第5至10位)。

4.注意事项:选手演讲、项目路演可配合使用PPT,不得播放视频。竞赛期间可现场展示项目产品。选手、项目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条件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省赛前辅导

时间:9月中旬起,根据省赛时间确定。

对我市晋级标兵赛、项目赛省级决赛的选手、项目,进行赛前辅导。

七、补贴支持

(一)补贴办法

对获得市级初赛创新创业标兵赛和创新创业项目赛优秀奖、入围奖的选手(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5000元项目补贴资金。对参加省级决赛并获奖的,给予匹配补贴资金,原则上单个选手(项目)不超过5万元(获奖选手补贴资金汇入选手个人银行账户,获奖项目补贴资金汇入项目实体单位银行账户,补贴资金税费由选手、项目单位自理)。

(二)支持措施

1.市级组委会将通过“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对获奖标兵和项目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提升标兵和项目知名度,帮助其拓宽市场发展渠道,搭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对接获奖选手、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在政策落实、人才引进、技术支持、融资对接等方面予以支持,助力创业实体行稳致远。

3.对推荐在孵标兵和项目获奖的创业基地给予相应的优秀创业项目孵化补贴。其中:获市级初赛入围奖以上的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获省级决赛31~52名的给予每个项目4000元;获省级决赛1~30名的给予每个项目6000元。

按照“就高”原则,单个实体(或项目、创业者)只享受一次性补贴。

4.市级组委会将根据有关部门对市级初赛参与和组织的质量,评选表彰优秀组织单位。

八、评委管理

市级评委需填写《评委信息表》(附件7),签署《评委承诺书》(附件8),在评审工作开始前交市级组委会办公室留存备案。

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初赛期间,评委不得与参赛选手、项目方进行私下接触和沟通。评委通过初赛获得的关于初赛、选手和项目的核心信息、评分结果等,在未经市级组委会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泄露。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初赛评委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初赛作为多部门合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和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创新浓厚氛围的关键抓手,纳入本地本单位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和扎实推进,积极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初赛组织工作实施到位。

(二)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大赛统一要求,将赛事的公平公正摆在首位,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合法依规办赛,务求赛事取得实效。市级组委会根据初赛安排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项目补贴资金,所需费用在市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对初赛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努力扩大赛事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引导更多创业者主动参赛。要加强与创业基地、创业服务机构的联动,结合本地实际,配套开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投融资对接、创业导师基层行、创业沙龙等创业主题活动,进一步营造赛事浓厚氛围。

十、其它事项

(一)请各辖市、区和有关单位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市级组委会办公室,并于8月21日前按要求报送相关参赛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苏人社函﹝2023﹞277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市级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佳、吴曹佶;电话:0519-85588932、85588931;邮箱:jill1027wu@163.com。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常州市初赛”市级组委会名单

2.通过初审清单

3.市级初赛情况统计表

4.创新创业标兵赛选手推荐表

5.创新创业项目赛项目推荐表

6.推荐材料清单

7.评委信息表

8.评委承诺书

9.创新创业标兵赛评分表

10.创新创业项目赛评分表

11.大赛标识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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