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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经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1.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2.食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3.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施规范 4.食品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5.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除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外)注册实施规范 6.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实施规范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实施规范 8.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实施规范 9.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实施规范 1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施规范 1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实施规范 1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实施规范 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实施规范 14.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审批实施规范 15.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实施规范 16.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实施规范 17.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实施规范 18.注册计量师注册实施规范 19.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指定实施规范 20.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实施规范 2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规范 22.药品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2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24.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2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实施规范 26.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规范 27.企业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28.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29.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实施规范 30.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实施规范 3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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