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23〕50号),经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拟推荐无锡市等4个设区市、南京市玄武区等14个县域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附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5日
咨询电话:钟礼涛 025-83279977
监督电话:刘 云 025-83236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