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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2 17:45

苏知发〔2024〕 2 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推荐渠道

参评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专利权人(之一)地址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参评项目均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推荐:

(一)省内渠道

1.省知识产权局;

2.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3.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

4.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

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

 6.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

(二  )其他渠道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

2.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参与推荐的行业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njgzbg);

3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重点鼓励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获得过江苏专利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项目申报。

三、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四、推荐程序

(一)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程序

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由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先期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先期推荐没有名额限制。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各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进一步择优遴选确定。其中,省教育厅负责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项目),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含市属、民办高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本次推荐工作通过线上办理,具体推荐流程如下:

1.申请申报账号。所有申报单位(人)自行在“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ipp.cn,以下简称“平台”)上注册账号。

2.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人)登录平台,通过“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进入“省级项目申报申请入口”,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在线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并上传下列所有材料后,在线提交审核,无需另行报送纸件材料;

(1)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2)全体专利权人声明(全体专利权人签章,附件4);

(3)信用承诺书(申报单位印章或者申报人签名,附件5);

(4)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选择审核节点。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需在“下一个审核节点选择”按钮上选择省教育厅作为审核节点,其他申报单位(包含市属、民办高校)按照属地原则,需在“下一个审核节点选择”按钮上选择所属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审核节点。

4.推荐单位审核。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管理账号和密码,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s://ippa.jsipp.cn:8070/login),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涉密内容。推荐单位应在2024年1月15日17:00前完成对推荐项目的审核和提交,届时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通过院士和省内其他渠道推荐的程序

院士、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推荐材料具体包含:

1.院士推荐的项目提供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和电子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其他项目提供推荐单位出具的单位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其中“公示时间” “公示结果”和落款日期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填写)。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项目资料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全体专利权人声明(纸件,全体专利权人签章,格式见附件4)。

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1月2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其中:

1.院士推荐意见书或者单位推荐函、全体专利权人声明等纸件材料,按属地原则,统一报送至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由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后,通过面交或EMS邮寄方式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送达的项目省知识产权局均不予受理。

2.项目资料电子件由推荐单位登录“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收集”系统(网址:https://send2me.cn/ZHZtD2xq/RZyKIZkzS7tYuA)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渠道推荐的程序

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渠道推荐的项目,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应推荐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积极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做好推荐组织工作,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加强对申报单位(人)的业务指导,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利项目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相关领域院士等渠道推荐,争取我省更多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汇总相关信息后,填写《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江苏通过国家部委和行业协会申报项目备案表》(附件6)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联系人:张  静、宋  磊、李庭开

电  话:025-83279967、83279968

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3236237(张工)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6112室

邮编:210036


附件:1.推荐单位及名额分配表.docx

    2.院士推荐意见书.docx

    3.推荐函.docx

    4.全体专利权人声明.docx

    5.信用承诺书.docx

    6.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江苏通过国家部委和行业协会申报项目备案表.docx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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