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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常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外贸 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常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外贸 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建设,提升物流国际化水平,依据《促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外贸物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常商发〔2023〕25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关于增加海铁班列和“陆改水”项目政策扶持资金的请示》(常政办〔2020〕57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常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外贸物流发展项目)的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在常州港口岸运营外贸集装箱运输支线班轮类航运企业;

2. 在常州港、奔牛港从事外贸集装箱进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的船代、货代企业(2023年度代理进出口集装箱运输总量(重箱)在100TEU以上);

3. 在常州港、陆空港口岸开展相关进境指定口岸业务企业;

4. 在常州火车站开展海铁联运班列业务的常州企业。

5. 在常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开展业务的企业。

6. 在常州综合港务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新注册的专业化交易中心和平台型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资质

1. 申报奖励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3. 企业业务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

4. 按规定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三、申报事项

(一)线上线下同时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页面,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附件,按规定表式及需提供的附件内容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所有材料应扫描在一个PDF中上传,同时,向市商务局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网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网上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详细操作见附件《申报流程和操作说明》)(申报辅导联系电话:0519-85588140)。

(二)申报时间

1. 申报材料所属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 申报时间和受理时限为2024年2月20日—3月31日;(申报企业申报单位线上和线下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31日)

(三)上报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应包含目录(标明页码),并按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奖励资金申报表、汇总表、明细表、附件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网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包含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等内容;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各企业应于受理时限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商务局(口岸办)水港口岸处(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319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拨付

1. 市商务局会同新北区政府(综合港务区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资质及申报材料形式进行初审。

2. 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由市商务局对通过审核和拟实施奖励的企业进行公示。

3. 根据公示结果,市商务局提出专项资金的使用申请,经市财政局形式审核后,联合下达资金文件。实际下达的扶持资金由市级财政和新北区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五)联系方式

1. 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水港口岸处  85682288

2. 常州市财政局工贸处                85681840

3. 常州新北区(综合港务区)          85167235


附件:2024年常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常州综合港务

区外贸物流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常 州 市 商 务 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4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常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促进常州综合港务区外贸物流发展项目)

申 报 指 南


一、运营外贸集装箱运输支线班轮奖励

(一)申报主体:在常州港口岸运营外贸集装箱运输支线班轮航运企业。

(二)申报条件:2023年度从常州港运输的年进出港外贸集装箱总量达到5000标箱(重箱)以上。

(三)奖补标准:对各企业按业务规模分档次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3年度常州港口岸运营外贸集装箱运输支线班轮奖励资金申报表;

4.  2023年度在常州港口岸运营外贸集装箱运输支线班轮证明材料(码头公司证明);

5. 每班次进出常州港支线班轮的日期、船名、载运进出口集装箱运量等汇总表、明细表;

6. 佐证材料及相关附件。

二、从事外贸集装箱进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的船代、货代企业奖励

(一)申报主体:在常州港、奔牛港从事外贸集装箱进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的船代、货代企业。

(二)申报条件:在常州港、奔牛港从事外贸集装箱进出口运输代理业务,2023年度代理进出口集装箱运输总量(重箱)在100TEU以上。

(三)奖补标准:按外贸集装箱的进出口(重箱)运输总量情况给予奖励,运输总量按每标准箱不超过40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1.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3年度常州港、奔牛港从事外贸集装箱进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的船代、货代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4.  2023年度每批次进出口集装箱运输的提单号、船名、航次、船期、往来单位、箱量等汇总表、每月明细表;

5. 佐证材料及相关附件。

三、开展常州至上海洋山港(芦潮站),常州至宁波舟山港(北仑港站、穿山港站)海铁班列企业奖励

(一)申报主体:在常州火车站开展海铁联运班列业务的常州企业。

(二)申报条件:在常州运营常州至上海洋山港(芦潮站),常州至宁波舟山港(北仑港站、穿山港站)海铁班列的常州企业。

(三)奖补标准:给予每个标准箱(重箱)不高于100元的奖励。

(四)申报材料:

1.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3年度开展常州至上海洋山港(芦潮站),常州至宁波舟山港(北仑港站、穿山港站)海铁班列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4.  2023年度海铁班列每批次集装箱等汇总表、明细表;汇总表由南京铁路货运中心常州经营部和上港集团海铁联运部门出具鉴证意见并盖章;

5. 佐证材料及相关附件。

四、对开展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入驻支持

(一)申报主体:注册在常州综合港务区内企业

(二)申报条件:在常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开展业务的企业

(三)奖补标准:根据业务规模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3年度跨境电商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4.  2023年度跨境电商业绩汇总表

5. 佐证材料及相关附件。(加盖常州海关监管业务部门、新北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公章)。

五、在常州综合港务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新注册的专业化交易中心和平台型企业奖励

(一)申报主体:专业化交易中心和平台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新注册在常州综合港务区规划区域内且当年有进出口实绩、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

(三)奖补标准:对各企业按业务规模和运量分档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3年度常州综合港务区规划区域内注册的专业化交易中心和平台型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4. 专业化交易中心或平台注册证明材料;2023年度业绩证明材料和缴纳税金证明材料;

5. 佐证材料及相关附件。

六、开展相关进境指定口岸业务企业奖励

(一)申报主体:开展相关进境指定口岸业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在常州港口岸、常州航空口岸开展进境粮食、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及进境冰鲜水产品等相关进境指定口岸业务。

(三)奖补标准:对各企业按进出口业务规模分档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3年度在常州港口岸、常州航空口岸开展进境粮食、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及进境冰鲜水产品业务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4.  2023年度每批次进境粮食、食用水生动物、冰鲜产品的代理企业名称、日期、货量、集装箱量、航班、船名等汇总表、明细表;

5. 佐证材料及相关附件。


附件:1. 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

2.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3. 各相关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及附件内容




附件1


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


一、企业用户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s://zqt.changzhou.gov.cn/kdzqt-portal/),申报辅导联系电话:0519-85588140;

1. 平台支持“我的常州”APP扫码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登录;

2. 点击登录后,企业用户可至“用户空间-我的企业”查看授权企业。无授权企业的企业用户需在“我的常州”APP进行单位网办业务授权;

二、企业用户在“兑现申报”页面搜索申报事项,阅读申报指南及相关政策文件,下载相关资料;

三、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页面,并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附件(请注意申报时限);

四、确认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送审资金申报信息;

五、市、区商务和财政部门项目审核要求;

1. 申请企业按申报类型提供含表格内容的全部电子数据(如:表1、表2,表格类型统一要求为excel工作表。);

2. 根据电子表格中提单号,按5%-10%比例,提供核对样本数量,由申报企业准备提供PDF格式的样本电子文档(包括出口货物发票、货运代理发票;合同、进出口报关单、及其他证明资料)。

3. 根据提供的PDF格式的样本电子文档,再抽取5%-10%比例的纸质原始凭证,由申报单位供审计第三方现场核查,并入申报材料中;

4. 审计中发现原始凭证数或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将扩大抽查样本数量,有两次以上差错事实,送审材料退回。

                     

六、市财政局、商务局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



附件2

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市级主管部门审核:

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3-1

2023年度常州港口岸运营外贸集装箱运输

支线班轮奖励资金申报表

(运营外贸集装箱运输支线班轮的企业填报)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组织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2023度在常州港口岸运营的外贸集装箱

运输支线班轮名称

2023在常州港口岸运营外贸集装箱运输支线班轮班次、经常州港运输的进出口外贸集装箱运量(标箱)

2023度企业实际获得的奖励金额(万元)

此项内容企业上报后由审核单位审核后确定

新北区政府(综合港务区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说明:1. 申报材料须提供在港运营班轮的证明材料(码头公司证明)

2. 申报材料须提供每班次进出常州港的支线班轮的日期、船名、载运进出口集装箱运量等汇总表及明细表。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附件3-2

2023年度常州港、奔牛港从事外贸集装箱

进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的船代、货代企业

奖励资金申报表

(船代、货代企业填报)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组织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货代、船代企业完成的外贸重箱运输量(标箱)

2022

   

9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2023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2023度企业实际获得的

奖励金额(万元)

此项内容企业上报后由审核单位共同审核后确定

新北区政府(综合港务区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说明:提供代理企业每批次进出口集装箱运输的提单号、船名、航次、船期、往来单位、箱量等汇总表和明细表。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附件3-3

2023年度常州综合港务区规划区域内注册的

专业化交易中心和平台型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组织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企业通过常州港完成的进出口集装箱量(标箱)

2022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2023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企业年度入库税金(万元)

2022

2023

2023度企业实际获得的

奖励金额(万元)

此项内容企业上报后由审核单位共同审核后确定

新北区政府(综合港务区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说明:附件内容要求提供专业化交易中心或平台注册证明材料;2023年度业绩证明材料和缴纳税金证明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附件3-4

2023年度开展常州至上海洋山港(芦潮站)

海铁班列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组织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企业完成的“常州-上海洋山港”的海铁班列集装箱运量(标箱)

2022

2023

2023度企业实际获得的奖励金额(万元)

此项内容企业上报后由审核单位共同审核后确定

新北区政府(综合港务区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说明: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海铁班列每批次集装箱的汇总表和明细表,按代理企业名称、日期、数量列表。汇总表由南京铁路货运中心常州经营部和上港集团海铁联运部门出具鉴证意见并盖章。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附件3-5

2023年度开展常州至宁波舟山港(北仑港站、

穿山港站)海铁班列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组织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企业完成的“常州-波舟山港”的海铁班列集装箱运量(标箱)

2022

2023

2023度企业实际获得的奖励金额(万元)

此项内容企业上报后由审核单位共同审核后确定

新北区政府(综合港务区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说明: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海铁班列每批次集装箱的汇总表和明细表,按代理企业名称、日期、数量列表。汇总表由南京铁路货运中心常州经营部和上港集团海铁联运部门出具鉴证意见并盖章。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附件3-6

2023年度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组织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跨境电商业绩

2022

   

9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2023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2023度企业实际获得的

奖励金额(万元)

此项内容企业上报后由审核单位共同审核后确定

新北区政府(综合港务区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说明: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跨境电商进出口清单明细表和进出口报关单汇总表。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附件3-7

2023年度在常州港口岸、常州航空口岸

开展进境粮食、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及进境

冰鲜水产品业务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组织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企业通过常州港完成的进境粮食集装箱(标箱)

2022

   

9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2023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企业通过常州奔牛国际机场完成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集装箱(标箱)

2022

   

9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2023

   

其中进口

其中出口

2023度企业实际获得的

奖励金额(万元)

此项内容企业上报后由审核单位共同审核后确定

新北区政府(综合港务区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盖章):

                                          

说明:附件内容提供每批次进境粮食、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的代理企业名称、日期、货量、集装箱量、航班、船名等汇总表和明细表。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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