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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24〕54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要求,推动碳达峰目标下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和创新实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经遴选后将纳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储备库管理。项目储备库由省、设区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滚动更新一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列入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三)申报项目应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四)承担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推广价值的项目。 (六)地方申报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初审汇总并排序后(附件3),正式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项目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陆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www.jszwfw.gov.cn/(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项目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管。 2.项目所在地县(市)、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3.申报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提交。邮寄地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9楼915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177。 4.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578、51868675。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QQ群:597672435。
附件: 1.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 市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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