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 国家级 >> 市场监督总局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的公告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可采用非法定
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的公告
为落实《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现予公告,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19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可采用非法定 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的公告
为落实《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现予公告,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19日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