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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指南

 

 

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指南

一、申报条件

各级各类学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考核合格的人员。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就读硕士研究生前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已有两年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条件满足后还须符合《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每天折6学时),其中每公共科目不少于4天或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8天或48学时。详见:《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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