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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常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14年全市质量工作要点》一起贯彻落实。
常州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常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4〕14号)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制定本行动计划任务分工。
一、市发改委
1、培育一批省级创新平台,争创一批国家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以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围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十大服务业重点产业,全力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示范带动裂变发展,大力推进服务业优势企业做强做大创新发展,着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融合发展。
二、市经信委
1、认真落实消费品行业产业政策,做好铅蓄电池、印染、粘胶纤维等行业的准入公告管理工作。
2、全年计划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20万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3、鼓励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平台,对产品特性相关指标达到的实际水平进行自我声明发布,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承诺质量责任。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扩大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
4、围绕全市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针对瓶颈环节,组织企业参加省重点领域质量攻关项目,推动产业升级与质量提升。引导制造业企业从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的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制造业企业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推进常州制造业服务化进程。
5、落实国家、省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激励政策,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更高水平、更大规模开展技术改造,加快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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