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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
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为顺利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年度30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民生幸福工程”部署,依法开展全体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应参保人员情况。充分利用全省社会保障数据资源和其他职能部门人口信息开展跨地区、跨险种、跨部门的数据比对,把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盲点,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作为核心任务,把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流动就业人员作为信息比对的重点,把未就业、未参保人群作为入户登记的重点,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有力有序地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二)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提高参保覆盖率;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依法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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