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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申报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有关事项,根据《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常办发〔2013〕35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5日
2015年度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报指南
根据《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常办发〔2013〕9号)有关规定,现制定201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5日与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紧缺人才。
二、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受理一次。9月15日前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请表》及《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协议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行政工作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缴纳证明。
6.申请人所在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代码证、单位申报资格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报材料由所在企业先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2.企业审核后将申报表、协议书、证明材料(包括申报材料2-6条规定的材料,其中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原件及复印件报企业所在区人社局;市直属单位直接报市人社局。
3.区人社局会同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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