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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先进、激发活力,根据《常州市重点工程(项目)评优办法》相关规定,将从2016年度市重点工程中评选出10项优秀工程,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现对经责任单位申报、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进入投票评选环节的23项工程(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相关单位、社会组织或公众个人认为候选工程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不适合参评情况,不足以体现导向性、示范性、实效性作用的,请于2017年1月13日前,向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 学,联系电话:85680034。
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附件:拟进入投票评选环节的2016年度市重点工程名单(共23项)
1.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
2. 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3. 重大项目推进工程
4. 重点项目建设工程
5. 民营经济跃升工程
6. 开放型经济提升工程
7.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8. 农村改革深化工程
9. 基层社会治理工程
10. 城乡交通建设工程
11.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12. 水利现代化建设工程
13. 国土资源服务创优工程
14. 富民强基工程
15. 为民办实事工程
16. “放心消费”工程
17. 生态绿城建设工程
18.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程
19. 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强化纪律建设工程
20. 党建工作提升工程
21. 文明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
22. 统一战线聚智聚力工程
23. 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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