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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许可项目名称: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的单位。 2、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3、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4、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5、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6、根据实施《计量法》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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