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热点 >> 国家级
     
2012年税收优惠政策整理之个人所得税篇

 

 

来源:税务规划

日期:2013-01-14

2012年税收优惠政策整理之个人所得税篇

 1、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在以后年度评选出的上述奖项奖金收入,一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无须报送审批;如果主办单位和评奖办法以后年度发生变化的,主办单位应重新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2、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通知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个人所得税优惠

  文件规定,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1)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4)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4、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个人所得税优惠

  《

  • 上一篇:企业取得水电费分割单能否税前扣除?
  • 下一篇:2012年税收优惠政策整理之流转税篇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