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级通知 >> 常州市
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19号

    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民政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政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2.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6月15日

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6日

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为在社会福利、社会求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www.c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