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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13-05-10

 

常文广新〔2013〕50号

 

关于报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办2013年工作部署,我局拟定于今年7月中旬召开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会议,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的范围和条件

1. 申报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的要求都达到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标准。

2. 在我市从事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无论身份、户籍,只要符合相应的标准,都可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3. 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对照相应资格条件,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4. 已达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也可申报相应职称。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5. 具有其他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工作需要转到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转评同档次的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应按资格条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能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

6. 对我市引进的外国留学回国人员不受职称台阶、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国外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可视作现业绩成果。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种类

1. 表格、表式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盒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16K纸打印,表格到www.czwgx.cn下载)

3)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资格证书用)

2. 反映本人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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