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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业务范围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关于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业务范围的公告发布时间:2014-06-09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的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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