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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
苏农办法〔2014〕17号
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委各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4〕98号),省政府决定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对前期清理结果将分批次公布。第一批公布的与我委相关的共4项,其中取消2项,下放管理层级2项(具体目录见附件)。
各相关处室要认真做好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审批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进行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抓紧完成工作衔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7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
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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