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企业主辅分离的实质 企业主辅分离,其实质是将加工制造业中的生产服务业分离出来,即是将企业内部的物流运输、仓储配送、建筑安装、营销售后服务、信息咨询、工业设计、技术服务等非核心业务从其主营业务中分离出来,集中力量发展主业的做法及模式。 二、企业主辅分离的意义 从产业角度看,实施分离,积极引导企业将内部服务活动外部化,发展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企业,有利于企业内部研发设计、物流配送、产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迅速实现生产性服务业的现实增长,拓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空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财税角度看,实施分离,使原来包含在企业中的物流、仓储、安装、劳务、科研、设计、资本经营等非核心业务独立出来,有利于营业税、营改增增值税等地方收入持续增长,增加地方财力。从企业角度看,实施分离,可以把企业解放出来,集中资源、财力、精力一心一意做企业最擅长的“主打”业务,把主业做大、做强、做精,走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企业主辅分离的工作目标 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鼓励具有分离基础和发展前景的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优化资源配置,细化专业分工,实现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四、企业主辅分离的发展重点 一是分离发展物流运输服务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库房、运输车辆等资产,剥离组建独立的物流仓储配送公司。二是分离发展科技研发服务业。鼓励支持有较大规模、较多研发投入的生产型企业,分离成立技术研发公司。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要设立技术研发分公司,其他规模以上企业鼓励设立独立研发公司。三是分离发展动产租赁服务业。鼓励各类企业成立动产租赁公司,形成我市专业化、规模化的动产租赁市场。四是分离发展贸易营销服务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的贸易和营销企业,利用生产企业的品牌优势,开展电子商务等第三方贸易。五是分离发展专业配套服务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将售后服务、安装维护、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内部配套服务剥离,整合资源,组建独立经营并能兼顾社会化服务的配套服务企业。六是分离发展其他现代服务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生产型企业分离组建财务咨询公司以及具备认证、鉴证、咨询等专业资质的技术服务公司;鼓励企业盘活闲置的土地、厂房等资源,分离、引入、培育文化创意产业。 五、企业主辅分离的扶持政策 分离中:企业整体转型或新分离设立服务业企业所涉市权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分离过程中资产、股权变动涉及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补。 分离后:从本地工业、建筑业企业中新分离成立的服务业企业,以及工业企业整体转型为服务业企业,经财税部门认定后,新增税收(营业税或“营改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分别按80%、80%、60%予以奖励。 科技研发服务业:工业企业分离研发、检测、设计业务的,在我市成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单独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具发票,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分离的研发业务所发生的研发服务费仍并入总公司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鼓励分离后新设立的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认定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实行查账征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物流运输服务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物流运输企业,仍享受“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不再享受主辅分离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