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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的通知 | ||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的通知
苏财农〔2015〕26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预算编制安排,经商省农机局,现将2015年度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拨付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项资金用途 (一)政策内容:2015年度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主要用于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农机信息化建设、农机教学软件配备以及省级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培训等工作。 (二)补助对象:省级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农机化技术学校,农机技术推广站,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点。 二、工作要求 (一)请根据省农机局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办法,会同本级业务主管部门尽快做好资金分配和下达工作。其中市级财政应当在收到省级财政资金文件后三十日内,下达至所辖区。省级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申报用款计划。 (二)请按照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及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2015年度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第一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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