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申报通知 >> 江苏省 >> 生态环境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脱硫考核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脱硫考核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9   

为促进发电行业节能减排,确保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根据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燃煤机组脱硫补贴电价扣减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0〕28号),结合我省污染减排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度脱硫考核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单台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项目。

(二)发电机组DCS及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

(三)江苏省电力企业锅炉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有政府部门确认项目能够实施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等)。

(二)在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开工,或未开工但持有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机组在2015年4月31日前能够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

(三)在2015年6月底前能够完工。

(四)未获得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

改造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能达到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发电机组脱硫脱硝设施改造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考核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江苏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考核资金项目环境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

4.项目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6.政府部门确认项目能够实施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等)(未竣工项目)

7.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未竣工项目)

8.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材料(已竣工项目)

(二)发电机组DCS及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

1.《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考核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江苏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考核资金项目环境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

4.项目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承包)合同(未竣工项目)

6.项目环保验收材料(已竣工项目)

(三)江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