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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说明及申报表

 

2015年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说明及申报表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80号)、《关于印发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113号)、《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规则>的通知》(武质奖评发〔2014〕1号)。
二、申报原则
武进区区长质量奖是武进区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方面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授予本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组织)。申报主体是武进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每年奖励企业(组织)不超过3个,可以空缺。
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专业性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08《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以及相关行业先进的国际通行管理体系。 
三、申报条件
(1)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上年度销售总额2亿元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质量、环保、安全和财税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运行3年以上,并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经济、技术、安全、能耗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公益性业务的单位(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企业(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省或市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有产品出口境外的,出口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在国际市场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无由于企业(组织)主要责任引起的出口产品遭国外退货、索赔或被国外政府通报,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6)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高科技、高品质民用终端消费品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
(1)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
(2)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3)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4)如实、完整填写《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5)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上述第(1)、(2)、(3)、(4)项需提供1份电子文档(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第(5)项需提供一式二份书面材料(软封面单独装订),并辅以目录和页次。
五、组织推荐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组织)的申报推荐工作。企业(组织)的申报材料由企业报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4室;联系人及电话:赵欣慰13801507386; 袁文植86310338、13915087494)。
六、申报时间
2015年9月18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
 
2015年武进区区长质量奖
申 报 表
 
 
 
 
组织名称:                     (公章)
所属行业:                     
所在地区:                     
填表日期:                     
 
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印制


 

填 报 说 明
1、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证实性材料组成。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需提供一张电子文档(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证实性材料需提供一式二份书面材料(软封面单独装订),并辅以目录和页次。
2、申报表。应全项目填写,具体要求见各表后“注”。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未填项要说明原因。
3、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
4、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5、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涉及市场准入的产品、工程、服务类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已获取的各类体系认证(含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复印件;执行的产品标准封面复印件;计量体系确认证书复印件;前三年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前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荣誉(包括品牌)的证书复印件;首席质量官证书复印件;卓越绩效自评师证书复印件;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图及组织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等。
6.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在地申报主体申报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的预审、推荐工作,在“表九”《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推荐意见》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承 诺 书
 
本组织郑重承诺:
1、所提交申报材料内含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组织清楚了解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定所依据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和守则,并同意完全遵守。
3、本组织尊重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
4、承诺在获得武进区区长质量奖后,向社会推广本组织取得卓越绩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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