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申报通知 >> 江苏省 >> 发改委 |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09 来源:省苏北办
苏北各市、县(市)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2〕176号,内容见江苏省发展改革网江苏苏北发展专题专栏)文件精神,2015年度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开始申报。为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面向省内外,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成效显著、群众公认、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实施苏北地区创业领军人才奖励,以鼓励更多的创业领军人才到苏北地区投资兴业,加快苏北全面小康建设进程。 二、奖励重点 重点支持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即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江苏省苏北地区工业发展纲要(2013-2017年)》明确的三条主线(即先进制造业、临港产业、特色产业)以及苏北各市县(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教育卫生事业等领域投资创办的企业,所创企业已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对当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军人才。 三、申报方式 由相关企业负责申报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经苏北5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通过当地官方网站等媒体,明确有关申报工作事项,宣传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评选的重要意义,介绍创业领军人才的先进典型,扩大评选工作的影响力和参与范围,在当地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2、不重复申报奖励。己获得过本奖项以及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等省级以上人才专项奖励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3、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书,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科技部门负责本市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辖区内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由各市发改、人社、科技部门加盖公章,报送省苏北办。各市根据行政区划及实际情况,原则上推荐申报人不超过10个,每个县(市)不超过1个。申报材料一式8份。 4、按规定时限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底。
联系人:张亚超 025—83392550(兼传真)/18652995200
附件: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申报书
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