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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经信委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一、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


 

1、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占据主导地位、具备先发优势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创建创新示范企业。以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深入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创新示范企业的创建,每年力争培育5家国家级、40家省级创新示范企业,总结凝练创新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抓好大企业(集团)培育。以国际化企业培育行动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兼并重组,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着力推动企业装备省级、互联网化提升、品牌建设、高端人才培育等工作,全面提升大企业(集团产品技术研发能力、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和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力争在全球创新格局中,培育一批重点领域的引领者。

  打造单项冠军。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巩固和提升其市场地位,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培育小巨人企业。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提升工程,积极引导企业加大专精特新产品研发力度,打造一批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专精特新产品。围绕《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15个重点领域,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占比大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每年培育认定50个专精特新产品和50家省级小巨人企业。

2、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主动承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平台建设任务


  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每年新增8家以上。支持提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

  扩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规模。在严格要求、坚持标准的基础上,每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0家左右。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中,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相关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鼓励和支持各地完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市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3、支持骨干企业、民营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推动战略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产业创新需求为基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构建共性技术平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加速技术推广应该和产业化。

  着力加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以企业为主导,整合科研研究所、重点客户等资源,采取政府支持、股权合作、 成果分享的市场化运作新机制,在高档数控机床、工程机械、化学合成类创新药、石墨烯战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试点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领域、面向行业服务的制造业创新中心。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客空间、创新工厂、创业社区等创新创业平台,构建“孵化 创投”的创业模式,充分调动企业内外部人才的创新创业积极性。

  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建设,构建“企业+基地 服务机构”模式,围绕“资源共享、信息互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进一步整合与协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和社会服务机构等资源,不断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开展系列服务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深层次、专业化的创业创新服务,促进创业项目的快速、高效转化,提升企业孵化和培育能力,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4、支持企业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的融合,创造更多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


  实施“百千万工程”。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为方向,聚集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快实施关键技术攻关,省级每年推广应用百项关键新技术、千个重点新产品,带动全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2万个以上,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万亿元。

  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制定实施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计划,推广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融资租赁服务等六大模式,开展服务型制造培训,年度免费培训制造企业3000家左右。每年培育100家综合实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企业。


  推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完善省区共建示范园区(中心)建设,稳步推进省企业共建产业平台、省校共建研究中心工作,打造多层次工业设计融合发展平台。引导企业设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提升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水平,做好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每年新增15家左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继续举办江苏工业设计周、江苏省工业设计(产业)大赛,组织国际设计大师走进江苏制造业、设计师走进企业系列活动,筹建江苏省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联盟、设计师联盟和高校联盟,推进工业设计交流对接,加快设计成果产业化。

  高端装备研制工程。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3年推进方案,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装备、新型电力装备、高端专用装备等领域组织重大装备研制招标,研制并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部件100个以上。

  大力培育工业品牌。积极实施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支持引导企业运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提升产品质量,打造具有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积极开展“自主工业品牌五十强”宣传,展示形象,扩大影响。鼓励企业创建国家质量品牌示范、标杆。推进区域品牌试点示范建设。

  推广业态模式创新的先进案例。总结转型升级典型企业在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的类型、内涵与路径,广泛发布“江苏十大业态模式创新实证研究”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创新转型,提升质量效益。

5、加快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提高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撑服务能力


  落实用好用足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用好进口科研用品免关税政策,引导广大企业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抵扣、引进技术设各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用好购置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税收优惠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现有的财税优惠政策。

  推进企业信息化应用。继续实施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券项目,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

  探索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新路径。积极发展专注子服务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和江苏股权交易中小挂牌,推动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鼓励支持各地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平台,争取市、县全覆盖,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贷款“过桥”难题。


  支持企业更高水平、更大规模开展技术改造。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实施技术改造推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的意见》,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投入,编制《年度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推进重大智能制造技改项目,组织开展银企融资洽谈活动,召开全省银企项目融资对接会,推进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创造转变。

  引导大中型企业实施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两个计划,推动技术进步,增强创新研发能力。大力推动数控装备普及换代、重大装备智能改造及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创建示范智能车间,自主研制江苏省首台(套)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及生产线60个以上。引导和支持企业深化互联网融合创新,推进企业网络化、智能化、集成化、协同化。到“十三五”末,大中型企业电商应用实现全覆盖,互联网应用覆盖率和关键管控软件应用普及率均达到65%,重点管控系统集成覆盖率达到35%。推进实施电商拓市工程,集中建设30家重点行业B2B平台,培育20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打造百家细分行业特色平台。

6、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支持雇佣外籍专家和研究人员


  积极推动省内企业“走出去”在海外建立技术中心,利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低迷、国外收购标的相对低价的有利时机,采取并购、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建立海外研发机构,极高国际竞争力。

  支持引进海外人才。在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中,将企业外部专家人月数作为评价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学研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充分利用江苏省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友好省州的关系,推动与维州合作建设先进制造业平台和研究机构。

7、鼓励外资企业在苏建立研发机构或研发中心,探索支持参与承担各类科技计划和平台建设


  落实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做到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基本条件一视同仁、评价标准一视同仁、支持力度一视同仁。

  鼓励外资企业在江苏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与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资合作,扩大外资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


二、全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继续推进经信系统行政审批改革。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及后续各项工作,继续对经信领域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统筹梳理,组织编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定依据资料汇编,努力为产业发展、企业经营营造环境。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好继续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制定并落实《2016年全省经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要点》,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9、关于深入推进项目评审改革。关键词:项目评审制度、项目主体信用审查制度


  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探索建立第三方评审、招投标、现场核查相结合的项目评审制度。

  树立对申报项目主体的信用审查制度,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资金奖补,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0、完善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50号),切实做好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拓展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

  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船舶、海洋工程平台、光伏等《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实行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公共制度(白名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规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11、支持企业中请注册国(境)外知识产权


  以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基础管理和运用能力,支持企业在境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争创一批工信部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示范企业。

  将企业获取的PCT专利等境外知识产权成果与国内专利一样,作为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享受政府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与评价指标。


三、造就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


12、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把握创新方向、凝聚创新人才、筹措创新投入、创造新组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保护其财产权益和创新收益,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创新动力


  开展专题培训。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选拔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家作为培育对象,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和培训基地学习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自主创新等知识,组织到省外标杆型、领军型企业考察交流,提升管理和创新能力。

  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引导企业家提高知识产权和法律风险意识,积极履行“双打”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做好维权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四、造就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


13、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支持雇佣外籍专家和研究人员


  将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经信工作的智囊之一。在省经信委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智库和参谋作用,推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的交流合作。

  协同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环节,加强与省产研院的沟通合作与协调协商,促进互利双赢。

  对省产研院加盟研究院所及相关企业实施的经信领域有关项目,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给与政策支持。


五、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14、探索与境外知名投资机构合作组建国际科技创新基金、并购基金,开展创新投资


  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探索寻求与国内外各类基金的合作,引导境内外各类社会资本聚焦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


六、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


15、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


  精准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产业中高端发展、经济中高速增长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对省内实施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依据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和新增税收贡献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资金奖补,调动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16、建立创新产品推广使用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定期发布《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专项,加强对创新产品研制企业和用户方的双向支持,通过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促进产业、技术与应用协同发展。

  加快重大创新产品首购首用。稳步有序推进国家和省两个层面的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支持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通过保险手段分散市场应用风险,加快入市步伐。

17、对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及时废止或修改有违创新规律、阻碍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条款


  抓紧清理已有涉及创新的政策性文件。对有制约创新、违背创新规律或制约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及时废止或修改。

  对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对涉及到创新的政策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新出台的政策符合创新规律,促进创新发展。

  建立创新政策审查评议制度。完善有关制度,将创新政策审查制度固定化下来,将创新延伸到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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