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江苏省 >> 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农财〔2017〕18号
    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农委(农业局、农林局、林牧业局)、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17年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项目实施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和生态安全,省农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7年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见附件,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省补资金已经苏财农〔2016〕190号下达。考虑到病害防治与处理专项涉及重大防治防疫工作的特殊性,除部分任务和标准明确的支持方向外,其他需要通过分级承担、预拨结算等方式开展的项目资金计划由省农委负责在总额内分解,另行下发。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管理。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加强项目全程管理。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组织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对涉及市县竞争立项的项目,必须坚持公开操作,实行指南公开和结果公开;项目单位要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各地对所立项项目和审批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加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各地要根据《江苏省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28号)和《省级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财政支持内容和环节,严格规范省级资金用途,切实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监管,严防骗取、套取项目资金。对确实无法安排完毕的资金,按照省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结余资金的处理规定执行。12个省重点帮扶县区要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重点帮扶县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52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相关方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
    三、加强项目绩效综合管理。各地要把绩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全面促进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根据《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规程》(苏财绩〔2017〕1号)规定,从源头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严格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确保绩效目标设立合理、可实现、易考量。省级农业项目开展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要参照省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5〕122号)要求,确保程序合规、管理到位、过程留痕。
    四、加强项目材料报送。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0日内,联合行文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省农委财务处和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各1份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稿。2018年3月底前,各地要分实施方向撰写项目总结材料,报省农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同时发送电子稿。对不按时报送上述材料的情况,将作为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扣分事项,并相应扣减下年项目资金计划。省农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联系方式、《承诺书》、项目实施方案格式、项目总结材料格式见江苏农业网通知公告栏。
    联系方式:省农委财务处黄婷,025-86263714,邮箱jsnw0713@163.com;省财政厅农业处王晨,025-83633387。
    附件:2017年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5月11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5月22日印发

苏农财【2017】18号农林渔病害防治.doc

苏农财18号联系方式和相关表格下载.doc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