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力度,现将《关于加快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加快集聚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条件及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和条件
中华技能大奖、世界技能大赛金、银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现代制造业急需的高级技师,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常州市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引进;
2、年龄40周岁以下且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
3、引进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需符合《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5、没有享受过“龙城英才计划”其他人才政策的支持。
资助政策
1、引进中华技能大奖、世界技能大赛金、银牌获得者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资助。
2、引进的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高级技师及乡土高技能人才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2年内购买位于常州市区8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给予引进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单位10万元引才资助,分3年拨付。
二、申请、确定程序
1、由引才单位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提出申请(地址:市行政中心1-B-915,联系电话:85682019)。
需提交的材料:
(1)《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申请表》;
(2)人才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才的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高级技师证书、文件复印件;
(4)人才与引才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5)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申报时,且超过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6)引才单位银行账号。
2、市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
3、提交市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4、公示并下发文件。
三、政策兑现
1、购房补贴:由人才本人按《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购房补贴申领管理办法》到市房管局申领。
2、引才资助:由市人社局通知领取。
四、其他事项
1、人才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2、人才须在市人才办发文确认后2年内提出购房补贴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3、人才在资助期内离职的,终止资助。对弄虚作假、欺骗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4、溧阳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
5、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人才适用本实施办法。
6、本实施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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