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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开展第三批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商务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水平,切实加强电商从业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我局决定开展第三批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凡符合《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申报条件的专业培训机构、电子商务重点企业或相关院校,均可申报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 二、各辖市(区)商务局要积极与有关院校、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对接,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初审。 三、各辖市(区)商务局于8月20日前将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申报材料包括:《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四、市商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评估,并确定培训基地名单。 市商务局联系人:吴梦憬,电话:85682329,邮箱:1104899423@qq.com。
附件: 1. 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2. 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
常州市商务局 2018年8月7日
常州市商务局 2018年8月7日印发
附件1
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 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全市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完善培训基地工作机制,规范电子商务培训市场,培养适应我市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市商务局认定的具有电子商务理论和实训教学能力的专业培训机构、电子商务重点企业或各类院校。 第三条 建设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培训资源合理配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子商务产业人才需求。 第四条 培训基地建设要结合所在地区实际情况,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条 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营造有利于培训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政策环境。
第二章 申报及认定
第六条 申报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大专院校、相关培训机构以及电子商务重点企业等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实体,并且申请单位所在地区教学有资源、人才有需求。 2.申请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办学或培训资质,有明确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办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电子商务教学能力。 3.申报单位应拥有与培养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学场所和教学设施,以及专职兼职师资队伍。 4.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应连续两年超过200人次。 5.申报单位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教学行政管理制度、教师聘任制度、财务独立核算制度等。 6.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交流、合作能力,并在电子商务教学方面与国内外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进行紧密合作并有长期合作项目。 7.申请单位的教学内容应紧跟电子商务发展潮流,并适应我市电商企业人才要求,培训人才从事电子商务产业的比率在70%以上。 8.基地建设的思路清晰,规划可行,近期以及中远期目标明确。 第七条 申报培训基地应报送以下材料: 1. 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申请表; 2. 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认定流程: 1. 辖市(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培训基地的申报、初审工作,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核筛选,并集中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局。 2. 市商务局依据认定条件,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基地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对各地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培训基地。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市商务局负责从宏观上对培训基地建设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培训基地申报及认定的时间、条件、程序等。 第十条 辖市(区)商务局负责本地区培训基地建设日常工作的跟踪与监督。 第十一条 被认定为培训基地的单位,必须成立或明确相应的工作部门,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相关具体工作。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对培训基地动态跟踪、定期评估和信息上报等制度,定期向市、区商务部门报送培训基地建设情况。
第四章 考核与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市商务局原则上每年一次对培训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对发展良好的培训基地要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加大支持力度;对长期发展缓慢的基地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基地资格。 第十四条 有关培训基地建设和发展的各项统计数据,要准确科学,不得瞒报、虚报,一旦发现有瞒报和虚报情况,经核实,将予以警告、通告批评,直至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试行,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附件2 常州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 一、基本概况
二、师资队伍情况
备注:若此表行数不够,可另增加行。
三、主要任务与目标
四、申报单位及商务部门意见
五、随申请表一并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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