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江苏省 >> 农业农村厅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9-07-24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9〕22号)精神,提高“平安农机”建设质量,着力防范农机重大安全风险,减少农机事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将“平安农机”建设放在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

(一)充分认识“平安农机”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苏安〔2019〕8号)提出的明确要求。农机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随着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新机具大量增加,新业态不断涌现,农机安全生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以“平安农机”建设为总抓手,紧盯薄弱环节,持之以恒,综合施策,促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标本兼治,推进“平安农机”建设工作重心下沉、向农村基层延伸,培育基层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典型、新经验,辐射“平安农机”建设示范品牌效应,防范和减少农机事故,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为江苏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的工作重点

(三)落实农机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工作,要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制定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体系,强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人员、装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平安农机”建设。

(四)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议事会商和联动机制,明确责任清单,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形成监管合力,着重解决农机作业场所用油用气用电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农机作业及其场所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精准水平。组织油气电等公共安全知识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防火防爆防触电及特种岗位操作基本常识。建立激励机制,发动从业人员查找隐患、群防共治。加快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对作业过程和作业环境进行实时、全方位的安全预警控制。

(五)压实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主体责任。要督促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建立健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农机安全员;安全投入到位,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等资金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培训到位,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到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应急救援到位,配备灭火等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组织应急演练。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急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责令整改、予以处罚。

(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联合组织对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作业场所,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隐患排查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跟踪督促整改,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突出排查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在执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油用气用电、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情况。严格执行变型拖拉机管理规定,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鼓励机主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和淘汰。

(七)提高农机上牌、检验、持证、投保水平。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基层,规范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工作。积极引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民投保拖拉机交强险、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粮食烘干机保险。主动协调农机政策性保险经办机构,将农机安全监管与保险协同推进,相互促进,让农民少跑路,为机手兜风险。确保农机安全检验、投保数量逐年增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稳定在86%以上。

(八)推广镇村农机安全监管“柳堡模式”。增强镇村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是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的重中之重。宝应县柳堡镇在实践中凝炼的“柳堡模式”,其核心内涵是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机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地要学习推广“柳堡模式”等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配备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强化镇村农机安全监管机制,编牢织紧镇村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制定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奖励补助办法。

三、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的工作要求

(九)增强“平安农机”建设整体性。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分层次、类型,广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镇、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建设,整县、整市推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夯实“平安农机”建设的群众基础。

(十)扛起“平安农机”建设硬任务。我省自2006年开展“平安农机”建设以来,已被确认全国、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分别为52个、57个,尚有部分市、县(市、区)应建未建或者尚未建成。未被确认过的市、县,要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确定时间表,啃下“硬骨头”,赶上先进行列。

(十一)组织“平安农机”建设“回头看”。已被确认的“平安农机”示范市、县,要按照原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1号),以及原省农机局、安全监管局印发的《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申报条件》(苏农机安〔2017〕10号)要求,开展“回头看”,对标找差,补短板,强弱项,打造“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升级版,具体由各设区市部署实施。2015年前被确认的“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具备现行申报条件的,可以再次申报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

(十二)实行“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动态化管理。已被确认的“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发生较大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或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彻底整改,或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的,取消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称号,并予以通报。

附件:全省“平安农机”建设示范市、县名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

全省“平安农机”建设示范市、县名单

市别

省级

全国

2015年前

2017-2018年

2015年前

2017-2018年

合 计

52县

2市4县

1市43县

2市6县

南 京

江宁区、浦口区、雨花台区

/

江宁区、浦口区

/

无 锡

宜兴市、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

无锡市

宜兴市、江阴市

惠山区、无锡市

徐 州

沛县、睢宁县、邳州市

/

沛县

邳州市

常 州

金坛区、武进区、溧阳市

/

金坛区、武进区、溧阳市

/

苏 州

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

/

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吴江区

/

南 通

如皋市、海安市、通州区、启东市、海门市、如东县

/

如皋市、海安市、通州区、海门市、如东县、启东市

/

连云港

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新浦区、海州区

/

东海县、灌南县、赣榆区、灌云县

/

淮 安

淮阴区、楚州区、金湖县、盱眙县

淮安市、涟水县、清江浦区

淮阴区、淮安区、金湖县、盱眙县、洪泽区

淮安市、涟水县、清江浦区

盐 城

大丰区、东台区、滨海县、盐都区、建湖县、阜宁县

射阳县

大丰区、东台区、滨海县、盐城市、建湖县、阜宁县

射阳县

扬 州

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宝应县

/

江都区、高邮市、邗江区、宝应县

/

镇 江

扬中市、句容市、丹阳市

/

扬中市、丹阳市、句容市

/

泰 州

泰兴市、靖江市、海陵区

海陵区

泰兴市、靖江市

海陵区

宿 迁

宿城区、宿豫区

/

宿豫区

/

来源:厅农机监督管理处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