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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开展支付手续费收费情况自查 

  与本次降费工作相关的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以下简称各相关机构)要对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支付手续费收费情况自查,对于自查发现问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二、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相关机构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降费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应至少包含降费业务、技术改造、价格公示、宣传措施、进度安排等内容,明确建立客户身份动态识别和费用退还机制。应急预案应对降费实施过程中的系统和业务差错、群体事件、负面舆情等重大和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责任分工、反应时间等进行考虑。 

  三、优化支付服务 

  各相关机构要加强业务人员特别是一线、窗口、客服等人员培训,熟悉客户识别和收、退费等流程,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各相关机构在合规前提下根据自身特点主动创新,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推出支付相关主题产品、特色服务,做到降费不降服务。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相关机构要针对支付手续费降费开展广泛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收费项目信息披露,建立健全投诉处置机制,及时受理和反馈客户收费相关投诉,简化客户退费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 

  五、及时总结报告 

  各相关机构应于2021年9月1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2022年3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书面报送至南京分行支付结算处。各相关机构在降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特色和亮点做法、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并报送至njrhzfjg@126.com。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21年7月26日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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