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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发〔2023〕1号)和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抓紧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市农业农村局会商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及专项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地执行。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加强支农政策落实,以项目实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从源头上加快农业农村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各地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好当年预算资金与往年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用好现量,提高财政资金集约化使用效益。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因素法切块下达项目资金的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各地要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自主权,足额保障约束性任务资金,在同一大专项内,在确保指导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统筹合理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

三、规范项目执行管理。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和各地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附件4)要落实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重点抓好政策细化、方案批复、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加快任务执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区域内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抓好资金使用为主的项目监管。

四、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管理内容,强化跟踪管理和运行监控,努力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市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专项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

五、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各地要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工作任务完成、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及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报告。坚决执行好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确保管理全过程“阳光操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全过程信息调度和资料归档,及时向市报送项目资金安排、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各地项目管理的信息资料报送要求如下:

1. 经批复的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资金下达1个月内报送至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1份,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 专项项目总结材料(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报送至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1份,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张  婷,85682266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唐世祥,85681731

附件:1.  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

          2.  2023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3.  2023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总结材料(参考格式)

          4.  2023年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筹谋划,整片推进,建设1.75万亩(不含溧阳)高标准农田。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各地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0〕17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保障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设施正常运行。

支持高标准农田“一张图”建设。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年份、主要内容、设施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估,分类管理,综合评价,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现代农业发展

(一)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支持绿色高效种养业发展,提升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加快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设施设备投入,推动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绿色化、标准化、智能化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及流通能力提升,对农产品加工、收储能力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的基础设施投入及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提升改造,推动休闲农业精品区建设。按照先建后补项目管理模式,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先建后补类)申报指南的通知》(常农计〔2022〕21号)要求执行。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百”培育。强化农产品初加工等生产硬件建设和市场营销等软件提升,引导“双百”主体向城市直营拓展,培育一批“生态场”“窗口社”,带动全市“双百”主体提质发展。

支持农产品品牌品质提升与宣传推介。支持构建“常字号”农产品品牌体系,对参加省级以上展会、专题宣传推介、品牌价值提升研究等方面给予补助。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对入选国家、省、市品牌名录的单位予以奖补。支持农产品品牌推介与农业农村宣传,开展常州市农产品“品牌日(季、节)、“年货大街”、“品牌农产品品鉴沙龙”、“品牌走出去”等品牌推介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通过电视、报纸、“常州三农”微信公众号等相关载体,多维度开展宣传,营造品牌发展氛围。支持农产品牌品质提升研究,深入开展常州农业品牌发展战略评估、跟踪调查和品牌价值提升评价等工作。

支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对创建认定的省、市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予以奖补,支持建设集成数字技术和产业即时数据的农业大数据创新应用平台,提升生产智能化管控水平。深入实施智慧农业升级赋能行动,支持农业物联网创新应用基地农业生产数字化建设提升。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围绕常州水稻、畜禽、水产、茶叶、果品等优势产业,聚焦重大新品种创制、绿色产品和技术、农机装备以及智慧农业等领域,启动建设市级十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支持农业新品种创制和种质资源保护。支持开展新品种创制,巩固种业发展优势,围绕我市水稻、家禽、生猪、河蟹、青虾等优势品种,加快“保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发展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本市育种单位单独或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新品种创制,对自主培育并通过审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品种分别给予奖补。支持观赏竹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支持特色绿色农机发展。支持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关于印发<2023-2025年常州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常农计〔2023〕2号)组织实施。支持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制订出台市级项目申报指南,按照要求实施,申报指南另文发布。

支持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开展农业产业实用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引进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的试验示范、熟化集成和转化推广。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技术培训。支持农业农经类人才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参与课题研究及产学研对接活动等,提升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支持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支持耕地质量监测,开展土壤和作物产量监测。支持建设种子质量监测哨,开展重点农作物种子质量日常监测。支持开展 “常州好品种”水稻展示评比,加大优质水稻品种应用推广。支持开展稻麦周年亩产吨粮攻关方及“全国水稻第一方”创建,打造全国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常州样板。支持“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精美小菜园建设。对2022年被认定为常州市“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的蔬菜基地进行奖补,主要用于补助蔬菜生产的购买优质种子(种苗)、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商品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等。按照《常州市精美小菜园建设标准》推进建设,对验收合格的给予奖补。

三、农业公共服务

(一)支持农产品(农机)质量全程化监管

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对主要农产品进行速测筛查,在三星级以上监管站开展胶体金免疫快速检测。支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支持《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立法调研项目。

支持基层农产品监管安全保障。支持开展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创建奖补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星级监管站。支持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日常监管工作。

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支持水稻全程机械化标准化集中育供秧基地建设;支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点建设,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五大行动”;支持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对建成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并通过验收的单位给予奖补。

支持农业网络安全保障。支持开展农业信息化网络安全服务建设,定期对市级有关农业农村信息化平台开展三级等保测评,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化平台升级及信息化设备维护保障等工作。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支持各地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日常监管。支持农业执法设施和装备更新,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支持农业执法品牌化建设,推动各地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等品牌化窗口创建。

(二)支持病虫害防治

支持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各地按规定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染疫动物强制扑杀、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兽医社会化服务、动物诊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推广等工作。

支持畜产品安全。支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保障无害化处理体系运维经费,完善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支持开展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支持开展小麦赤霉病、水稻稻瘟病、“两迁害虫”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提高监测预警、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支持园艺作物绿色防控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

(三)支持农村改革创新

支持市级农村宅基地和现代化宜居农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服务,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

(四)支持农业应急安全保障

支持农业农村防灾、抗灾、减灾和农业应急安全保障工作。

四、美丽乡村发展

(一)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对经济相对薄弱村的扶持,聚焦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优先支持茅山老区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富民强村示范项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开发、生产服务、盘活存量、村企合作、农旅融合、资本运作等多种发展路径。创新运营机制,鼓励村村联合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联社、以镇为单位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总公司、以辖市(区)为单位成立农村集体经济集团公司,统筹配置资产资源资金、扶持项目等要素。通过发展各类农业产业和生产服务项目,新(改)建厂房、农贸市场、仓储旅游设施和人才公寓,以及股权购置等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先建后补类项目按《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先建后补类)申报指南的通知》(常农计〔2023〕1号)要求执行。

(二)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聚焦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文明城市建制村融合考核明察暗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按《常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红黑榜”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每季度评选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明显、长效管护到位的“红榜村”予以奖补激励。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问题全流程管理机制。

支持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特色田园乡村和市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探索提炼美丽乡村建设若干发展模式,为全域推开提供范式和样本,新培育一批常州市美丽乡村。支持新时代鱼米之乡示范镇建设。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强化乡镇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形成镇村功能互补的建管格局,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创建一批市级乡村振兴(新时代鱼米之乡、新江南水乡)示范镇。

支持市级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片区整治更新试点工作,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方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全区域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场景呈现。

支持交流协作。支持乡村振兴协作交流和农业产业对接,扶持壮大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支持开展农业农村干部、技术专家和农业企业家进行交流互访和学习培训。

支持茅山老区乡村振兴帮促。支持帮助挂钩结对村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深度对接挂钩帮扶村,强化调研,指导结对村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村集体发展能力。

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加快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对项目招引、交流观摩、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支持。支持美丽乡村和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支持开展全市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挖掘培育更多优秀农村双创项目和双创选手,加大对优质项目的奖励激励。

五、水稻田生态补偿

支持水稻田生态补偿。根据2022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水稻田种植面积,将补偿资金切块下达给各辖市(区),补偿对象为水稻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适度规模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六、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

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利用。加大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力度,支持省级“五有”标准回收网点建设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具体方案要求另文发布。

附件2

2023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 计

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级财政

补助资金

县级财政

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自2023年1月起至2024年4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2







3







...







(备注:绩效目标类型按照大专项区域绩效目标表中绩效类别填写。)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3

2023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总结材料

一、项目实施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有关建议

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备注:由项目实施单位总结填写并盖章,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盖章确认,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附件4

2023年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专项名称

支持方向

政策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

支持高标准

农田建设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田建设管理处

吕晓雪

85682228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

支持高标准农田“一张图”建设

现代农业

发展专项

支持优势特色

主导产业发展

支持绿色高效种养业发展

支持种植业绿色高效发展

种植业处

徐 丹

81667969

支持畜牧业绿色高效发展

畜牧兽医处

姜德兴

81668018

支持渔业绿色高效发展

渔业渔政处

盛志坚

81668006

支持农产品加工及流通能力提升

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

李伟海

85682262

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百”培育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卢科红

85682259

支持农产品品牌品质提升与宣传推介

支持构建“常字号”农产品品牌体系

市场与信息化处

汤 琪

81668240

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

支持农产品品牌推介与农业农村宣传

市场与信息化处

汤 琪

81668240

办公室

陈 娟

85682206

支持农产品牌品质提升研究

市场与信息化处

汤 琪

81668240

现代农业

发展专项

支持优势特色

主导产业发展

支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

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数字化转型升级

市场与信息化处

汤 琪

81668240

支持建设农业大数据创新应用平台

支持农业物联网创新应用基地农业生产数字化建设提升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科技教育处

魏 景

85682255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支持农业新品种创制和种质资源保护

支持开展新品种创制

科技教育处

魏 景

85682255

支持观赏竹种质资源保护

支持特色绿色农机发展

支持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

农机处

李 亦

81667955

支持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支持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

科技教育处

魏 景

85682255

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技术培训

科技教育处

魏 景

85682255

支持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支持耕地质量监测

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金 军

81667971

支持建设种子质量监测哨

支持开展“常州好品种”水稻展示评比

支持开展稻麦周年亩产吨粮攻关方及“全国水稻第一方”创建

现代农业

发展专项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支持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支持“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

种植业处

徐 丹

81667969

支持精美小菜园建设

农业公共

服务专项

支持农产品

(农机)质量

全程化监管

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支持对主要农产品进行速测筛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闵小艺

81667987

支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王洁琼

8166799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闵小艺

81667987

支持《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立法调研。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闵小艺

81667987

支持基层农产品监管安全保障

支持开展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闵小艺

81667987

支持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日常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闵小艺

81667987

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

支持水稻全程机械化标准化集中育供秧基地建设

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金 军

81667971

支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点建设

支持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

支持农业网络安全保障

支持农业信息化网络安全服务建设

市场与信息化处

汤 琪

81668240

支持农业执法能力提升

支持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日常监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吴建华

81667962

支持农业执法设施和装备更新

支持农业执法品牌化建设

农业公共

服务专项

支持病虫害防治

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金 松

81667981

支持畜产品安全

支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畜牧兽医处

姜德兴

81668018

支持开展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支持开展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监测、应急防控能力建设

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金 军

81667971

支持园艺作物绿色防控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

支持农村

改革创新

支持农村宅基地和现代宜居农房综合系统建设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卢科红

85682259

支持农业应急安全保障

支持农业应急救灾、安全生产等

计划财务与审计处

李文群

85682250

美丽乡村

发展专项

支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支持加强对经济相对薄弱村的扶持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709

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经管站

刘超锋

85680711

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支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709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

市委农办综合处

王敏洁

85680700

支持新时代鱼米之乡示范镇建设

支持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农田建设管理处

吕晓雪

85682228

支持交流协作

支持乡村振兴协作交流和农业产业对接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709

支持开展交流互访、学习培训

支持茅山老区乡村振兴帮促

支持帮助挂钩结对村实施产业发展和民生实事项目

美丽乡村

发展专项

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

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

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

李伟海

85682262

支持开展创意大赛

支持美丽乡村和农村创业创新

市委农办综合处

王敏洁

85680700

水稻田生态补偿专项

支持水稻田

生态补偿

支持水稻田生态补偿

种植业处

徐 丹

81667969

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专项

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利用

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利用

支持省级“五有”标准回收网点建设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种植业处

徐 丹

8166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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